关于审核授予2014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15-06-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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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申请地点:岳阳市岳阳大道通海南路宜家花都(会展中心西侧,20路在宜家花都下车、56路在终点下车均可到达)。咨询电话:0730-8217543,可登录岳阳司法行政网站查阅:网址:http://sfj.yueyang.gov.cn。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3份(申请现场统一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3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便现场核查;

4、报名参加2014年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

5、与本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6、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2份;

7、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2份(申请现场统一打印);

8、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份

四、其他事项

1、审核机关对申请材料原件审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员。

2、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