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网站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岳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本单位网站自查工作(科室子站网址见附件),检查有无"僵尸网站"、"睡眠网站"、有栏目无内容和有留言无处理等严重影响商务部门网站形象和部门公信力的情况,检查网站和栏目更新是否及时(重点检查工作动态、法规文件、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规划计划等需依法主动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互动交流是否及时有效,并于5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做好迎接全市政府网站自查整改情况检查准备。
二、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要健全本单位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三清单一目录"公开工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信息、安全生产、商务信用信息、建议和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要依法按程序及时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凡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发布单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并统一通过数字化办公平台的"政务信息"栏目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两周内必须发布更新,通知类、政策类信息6个月内必须发布更新。
三、切实做好网上政民互动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要充分利用商务网站广泛宣传商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公开办事服务程序,解答民生疑难问题。要高度重视网上咨询投诉处理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在《市长信箱》、12345公众服务热线及商务网站《咨询投诉》等栏目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回复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岳阳市商务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