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财贸科2015-04-17 10:01
浏览量:1|| | ||

相关单位

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等4个领域的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现将该批发行指引予以上传,并就做好相关债券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认真研究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高度重视本次发行指引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债券领域,对城投企业进行的标准一致的松绑。

2、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已有的新型城镇化试点、自主创新示范试点、新区示范区建设等现实基础,与城投企业、相关产业企业深入研究专项债券的使用领域、使用意愿和创新方向。联系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企业,及时传达政策信息。

3、请具备相关条件,有发债意愿的相关单位、企业在4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发改委财贸服务业科(市政府办公大楼612室)。产业类企业请附企业简介、近三年财务数据等资料。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类项目请附项目简介、收益预期分析等资料。

联系人:  方    8880483   

邮箱:439083841@qq.com

附件: 

1、附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pdf

2、附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pdf

3、附件《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pdf

4、附件《地下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pdf


                           岳阳市发改委财贸服务业科

                             2015年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