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重新核发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20日重新核发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发准印证的范围:准印证核发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二、核发工作严格依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否刊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二)是否严格用于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
(三)是否在社会上征订发行、传播到境外、收取费用、刊登广告、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
(四)是否与外单位以“协办”形式进行印刷发行;
(五)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注了“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
(六)是否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刊印出准印证的全称、编号。
三、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部要对照以上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写出书面报告。
四、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部于2015年3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材料包括:①书面自查报告;②核发登记表(附件1,须经主管主办单位盖章);③准印证;④2014年全年出版的样报样刊一套。
五、市文广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重新核发本地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对有违规行为的,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刊处。
六、核发工作结束后,市文广新局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辖区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连同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单一并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刊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 赞
电 话:8233331
传 真:8243988
附件:1.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登记表
2.市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单表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新闻出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