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湖南省司法厅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公布及成绩查询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市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为95分。
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主观题成绩核查
2023年度在岳阳考区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填写好《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见附件),到岳阳市司法局(市人大办公楼1318室,联系方式:0730-8217543)申请分数核查,不得委托代办,逾期不予受理。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核查结果将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等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时间、申请地选择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特别提示:网上填报时务必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前往我局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提交地点:岳阳市司法局1318室。
3.现场提交的申请资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含首页及本人页。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a、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b、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c、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个别申请人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上述材料原件经我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须本人前来现场提交;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