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全域旅游和文化旅游强市战略,推动岳阳市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南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由我局代拟的《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近日报市政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下发。
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16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孟日清,联系电话:13973055856,电子邮箱:173520478@qq.com。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6月16日
岳发〔2023〕 号
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年7月 日)
(代拟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全域旅游和文化旅游强市战略,推动岳阳市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服务湖南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文旅发展目标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岳阳楼-君山岛为龙头,以市区为中心,擦亮岳阳楼、屈子文化等岳阳历史文化名片,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天下洞庭国际知名湖泊旅游目的地。从2022年起,树立“办会兴城”目标,市级每年举办一届旅游发展大会,推动承办县市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整体环境优化提速、产业融合发展提速、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提振文旅作为稳增长的强大动力,大力实施文化内涵挖掘、景区景点建设、全产业链打造、全民旅游宣传、管理服务提升五大行动,推动文化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到2025年,“文体旅”千亿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力争全市文化体育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文化和旅游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均超过6.5%,接待旅游总人次达到8000万人次以上,人均消费1250元以上。5年内力争新创1-2家国家5A级景区。
二、加快文旅基础建设
编制实用、管用的市域文旅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文旅产业项目落地的用地要素保障研究。科学统筹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中的文化旅游项目,优先确保用地需求。支持各县市区重点打造1-2个优质文旅综合体项目,在用地、专项资金、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景区景点建设行动,重点推进岳阳楼-君山岛、幕阜山、张谷英等十大景区提质升级。加快任弼时纪念馆的提质改造,发挥平江起义纪念馆等红色旅游资源在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的重要作用。以“守护好一江碧水”生态文化公园为龙头,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岳阳段)、万里茶道(岳阳段)、汨罗江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建设,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长江最美岸线”,把洞庭湖区变成大美湖区。实施文化内涵挖掘行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利用好岳阳楼、岳阳文庙、岳州关等国保单位,推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镇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提质升级,把文化赋能与完善功能有机融合,留住城市记忆,打造现代文旅新城。加密火车站、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客运直达线路,构建全市旅游专线交通网络,推进“一卡通”实施,加快全市旅游一体化平台建设,提高旅游出行便捷性。推进跨运输方式行李直挂运输,满足游客“徒手旅行”需要。适当延长公交夜间运营时间,服务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推动市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加快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推进通景公路、景区停车场、旅游标识标牌、旅游厕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利用社会车辆、社会停车场、社会公厕等,增强旅游接待服务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城陵矶新港区)
三、加速文旅产业升级
发挥市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市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链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文旅发展进行统筹,对全市文旅资源进行整合,对重要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形成部门联动、市县协同合力。实施全产业链打造行动,培育壮大全市文旅龙头企业,鼓励文旅企业“升规入统”。发挥“守护一江碧水”生态文化公园、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屈子文化园、天岳幕阜山、洋沙湖度假区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引领作用,把岳阳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独特的山水自然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进一步挖掘全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文旅产业特色,开发具有独特创意和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扶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重点推广岳阳黄茶、岳州窑、岳州扇等“岳”字号品牌。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旅游产业链,重点推广岳阳美食,将岳阳美食打造成为重要旅游吸引物。升温闹热洞庭渔火季,创新夜间经济业态模式,丰富夜间消费业态和参与性、体验性强的产品供给,繁荣夜游经济,做强岳阳楼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支持各县市区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打造现象级旅游新消费品牌。新增加密与省会城市、旅游热门城市间的航线、航班。加强与长沙文旅对接,推进长岳协同发展。将岳阳文化元素贯穿于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支持在景区开展系列主题演艺活动,打造一批承载岳阳精神、岳阳文化的文旅精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与农业、工业、教育、体育、康养等一二三产业融合,以“+旅游”示范项目推动形成多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格局。持续办好“岳阳·君山”最美长江岸线马拉松、环洞庭湖新能源汽车拉力赛、环城自行车国际比赛。规划打造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引导支持一批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土文化旅游企业,招商引进一批国内知名文化旅游企业集团,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入园聚集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四、大力发展水上旅游
利用大江大湖优势,发展水上旅游,丰富文旅业态。加快太平咀旅游母港等港口建设,提质城陵矶客运码头,依托“一江一湖四水”江海直达水运网,融合自然旅游景观、沿江沿湖沿河景观及人文旅游景观,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高品质、精品化特色旅游航道。推动组建岳阳长江游轮公司,推出长江游、洞庭湖水上旅游(串联岳阳楼、君山岛、岳州关、三江口、华龙码头等景点)、南湖水上旅游(帆船、皮划艇、摩托艇、小游艇等项目)和汨罗江水上旅游。(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岳阳海事局、市城投集团,城陵矶新港区)
五、推进乡村文旅振兴
加快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支持特色小镇叠加文化、旅游等多元功能。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省级星级休闲农庄、示范农庄、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支持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创建科普基地、研学基地和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程,开展“文化引领 农旅融合”文化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创意设计赋能乡村计划,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具有岳阳地域特色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精品等文创产品的开发,支持建成一批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工坊,推动非遗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进景区。实施乡村旅游“四个十”精品工程,在全市支持建设10个乡村旅游精品民宿聚集区、10个乡村旅游精品营地、10个乡村旅游精品村、10个乡村旅游精品廊道。(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科协、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
六、支持办好旅发大会
积极配合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工作机制,每年通过申办制,确定一个县市区举办市旅游发展大会,市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市旅游发展大会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办会兴城”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市直各部门协助承办,形成市县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市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县市区申报相关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绿色贷款、绿色金融债券等方式给予金融支持。(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七、加强文旅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强旅工程,加快培养文化旅游领军人才;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引进旅游管理、饭店管理、旅游地理、会展传播等旅游类专业人才。加强旅游职业教育,推进湖南理工学院旅游管理硕士专业联合培养基地,以及湖南民院、岳阳职院、岳阳学院、岳阳第一职业中专、湘北女校链(文体旅产业链)校合作基地建设。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金牌导游等职业技能大赛,推动行业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专家,更新完善文化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八、推进文旅品牌创建
做强做优现有品牌,舞活岳阳楼-君山岛5A级景区龙头,擦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两块金字招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支持和鼓励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旅行社等创建和提升等级,支持大楼区和君山区,平江县和江西省修水县、湖北省通城县,分别联合创建国家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完善激励机制,对初次获评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旅行社、等级民宿、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新业态旅游示范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项目以及提升等级的文旅项目,以及新建或升级的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馆、传习所,“十佳”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晋升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非遗保护项目等予以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九、加强文旅营销推介
实施全民旅游宣传行动,围绕“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大江大湖大岳阳”、“湘江北去是岳阳”总体文旅品牌,将旅游市场营销纳入全市外宣工作总体部署。整合资源,打造岳阳国际旅游节、洞庭渔火季、“岳阳楼日”纪念活动、洞庭湖国际观鸟节、汨罗江国际龙舟节等节会品牌,推广岳阳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发放文旅消费券,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坚持市场导向,充分把握文旅发展规律,完善旅游交通网络、丰富景区周边业态、积极培育精英导游队伍、优化线上购票系统。整合碎片化文旅内容、产品,加大品牌文旅内容建设和传播力度。引导本地旅行社与市外、省外旅行社客源互送、合作共赢,加强与头部旅游平台合作,拓展线上预订市场。支持酒店、民宿、景区、旅行社等联合推出旅游消费优惠活动。联合本地网红、KOL开展旅游产品、文旅景区、网红打卡点等线上营销推广,策划打造引爆点,实现岳阳文旅资源的多渠道展示、文旅品牌的多元化营销、文旅焦点的全民性宣传。运用新媒体和网络等多种形式,深化“线上+线下+体验”目的地精准营销策划,重视网络化创意营销,推动网红文旅品牌建设,并将旅游宣传、旅游招商纳入市级重大经贸活动内容。以高铁、航线为纽带,加强对沿线客源市场及湘鄂赣、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点客源市场的营销。(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十、加大文旅资金投入
实施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将文化旅游产业纳入我市现有政府产业扶持基金支持范围,重点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充分发挥产融基金和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对投资文旅的积极性,持续加大文化旅游发展投入。市财政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并逐年增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健全完善银企合作平台,举办文化旅游企业专场银企对接会,推进银企合作。推动金融机构结合旅游企业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探索开展门票收费权、未来收益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方式投资市县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旅游风险补偿基金,建立文旅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开展“贷款+保险”“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互联网+产业金融”等新型金融服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旅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牵头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十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挖掘红色旅游、爱教基地文化内涵,发挥红色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锻造一批新时代红色旅游地标。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观影观演观赛等宣传引导。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站)建设,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加强旅游行业文明建设管理,开展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活动。建立违法文旅企业“黑名单”制度,健全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全面提升全域文明治理能力。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为重点,开展“我们的节日”旅游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旅游景区文明程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广电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岳发〔2019〕8号),岳阳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旅游促销奖励办法>的通知》(岳旅外侨联〔2018〕1号),同时废止。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凝聚共识,要把落实本意见精神工作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监督执纪问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考核、党委督查重要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单位、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交出岳阳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附件:岳阳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此件发至县团级)
附件
岳阳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确保《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尽快落地见效,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建文旅品牌
(一)对初次获评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初次获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初次获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初次获评国家级甲级(省五星级)、乙级(省四星级)、丙级(三星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
(二)初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的县市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初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新业态旅游示范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点)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初次获评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初次获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20万元奖励;初次获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初次获评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的,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
(四)对升级的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示范基地、文化产业园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给予补差奖励。国家或省级文旅部门在后续品牌建设工作中,新增的品牌创建活动,市级层面比照相关标准进行奖励。
(五)对评为国家、省、市“十佳”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含最美潇湘文化阵地等)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晋升国家级、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非遗保护项目,对申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六)以上由国家、省级评选的低等级项目或由市级评选的等级项目,如初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三星级旅游饭店,三星级旅行社,丙级(三星级)民宿,市级新业态旅游示范基地,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和市“十佳”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含最美潇湘文化阵地等)等,奖励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由国家级、省级评选的5A级、4A级,五星级、四星级等高等级项目,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负担。
二、支持开展文旅营销
(一)旅游人数奖。一是境内旅游人数奖。旅行社组织境内游客(不包括岳阳市内)来岳阳旅游。游览1个以上(含1个,下同)有价门票景区(点)的,单个旅行社年内累计接待游客量在1500人次(含,下同)以上,按照游客人数每人次10元奖励;游览2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且在岳阳市域内的旅游饭店住宿1晚以上(含1晚,下同)的,单个旅行社年内累计接待游客量在1500人次以上,按照游客人数每人次15元奖励。但不得与一日游重复计算奖励。二是境外旅游人数奖。旅行社组织境外(含港、澳、台,下同)游客来岳阳旅游。游览1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的,单个旅行社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量在500人次以上,按照游客人数每人次20元奖励;游览1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且住宿1晚以上的,单个旅行社全年累计接待游客量在500人次以上,按照游客人数每人次40元奖励。
(二)旅游专项奖。一是旅游专列(包机)奖。组织一趟旅游专列(包机)(指火车、高铁、飞机等)来岳阳旅游,游览2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且住宿1晚以上,单次人数专列在300人至500人次、包机在70-90人以内的,一次性奖励承办旅行社1万元,单次专列人数在500人以上、包机9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承办旅行社2万元。二是旅游大巴奖。组织旅游大巴车队来岳阳旅游,游览1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且住宿1晚以上,单次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承办旅行社5000元,单次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承办旅行社1万元。三是旅游自驾车队奖。组织自驾车队来岳阳旅游,自驾车在30辆以上且游客人数在100人以上,并游览2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住宿1晚以上的,奖励承办旅行社5000元。同一旅行社组织符合本条奖励条件的多趟自驾游车队来岳阳旅游,从第二趟起每趟奖励2000元。四是旅游游轮奖。旅行社组织长江游轮停靠岳阳并登岸旅游,免收游轮停靠费用;游览1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的一日游,单次下船游览人数300人以上,每趟游轮奖励5000元。游览2个以上有价门票景区(点)且住宿1晚以上,单次下船游览人数300人以上,每趟游轮奖励10000元。以上奖项不与旅游人数奖重复奖励。
(三)旅游市场拓展奖。引进市外200人以上会议,且购1个以上有价景区(点)门票并住宿2晚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标准为:200人至300人的会议奖励3000元/次;300人以上的会议奖励5000元/次。旅游企业、行业协会等在重点客源市场开展旅游营销活动,推介岳阳旅游,并取得较大影响力,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经市文旅广电局商市财政局并报市政府申请奖励。
(四)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在抖音、小红书、快手、微信(视频号)4个新媒体平台以图片、视频方式发布岳阳文旅类作品。每半年评奖一次,由市文旅广电局、市新媒体协会,通过数据分析、专业评审等方式,在抖音、小红书、快手、微信(视频号)4大平台评选出宣传推介岳阳文旅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同一个作品在不同平台都入选,以评分最高的作品计算,不重复奖励。抖音平台评选16个优秀作品(点赞量要求5000个以上),前8名每个作品奖励1.5万元,后8名每个作品奖励1万元;小红书评选10个优秀作品(点赞量要求4000个以上),前5名每个作品奖励1.5万元,后5名每个作品奖励1万元。快手和视频号各评选7个优秀作品(点赞量要求4000个以上),每个平台前4名每个作品奖励1.5万元,后3名每个作品奖励1万元。
(五)奖励申报及监督管理。以上奖励实行申报制,按年度兑现。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奖励资金申报受理、汇总和审核,市财政局进行程序性复核并报市政府审批,由市文旅广电局对奖励对象和金额进行公示后,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市文旅广电局,由市文旅广电局统一奖励。奖励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管理,由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承担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每年对奖励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来年编制预算时调整(增加或减少)相应项目。对全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次或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2次以上的单位,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受到主管部门行政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单位,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虚报、冒领、骗取奖励的,以及受奖励单位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将取消或收回其当年奖励资金,并取消其两年内申报奖励的资格。
三、支持文旅项目发展
支持引进世界500强旅游企业或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对新建或升级的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馆、传习所,按实际投资的5%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20万元;投资主体为社会资本或市外国有资本,新建成并正式运营,投资规模在5亿元、3亿元、1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用于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或培育文旅服务新业态,奖励5万元;自筹资金完成文旅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的,按规划编制实际支出的5%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20万元。新建停车场达到3A(含3A)级以上旅游景区停车场标准,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新建旅游厕所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2A(含2A)级以上标准,一次性给予每个蹲位0.2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由直接受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
四、支持文旅人才培养
在我市从事旅游行业,并在全国、省级文化旅游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个人(公职人员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次奖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获省级一、二、三等次奖的,分别奖励0.5万元、0.3万元、0.2万元。以上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