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规定,我局依法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登记的市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了年检年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开展了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5个
(一)基金会2个
1.岳阳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岳阳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
1.岳阳市德馨助残服务中心
2.岳阳市德馨苑困境儿童救助服务中心
(三)社会团体1个
1.岳阳市慈善总会
二、未开展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1个
1.岳阳市瑞奇特殊儿童训练中心
三、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3个
(一)年度检查合格的1个
1.岳阳市文学艺术基金会
(二)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2个
1.岳阳市关心下一代基金
2.岳阳市三合助学基金会
以上未开展年度报告工作的慈善组织和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基金会应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整改,整改自本通报发出之日30日内办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
岳阳市民政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