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相关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全面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2022年底前原个人(家庭)账户累计结余资金可以由参保居民家庭成员按规定继续使用。三年过渡期满,个人(家庭)账户原则上全部清零。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参保对象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三年过渡期满后,未使用完的从2023年1月1日起无法再使用,余额清零。
2.各定点医药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向广大村民做好宣传,正确引导城乡居民将原个人(家庭)账户上的余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依规合理使用完毕,不留余额。
3.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完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的重要意义,及时准确解读门诊统筹政策和经办服务流程,提升广大参保城乡居民的知晓度,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看病,实行门诊统筹报销,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特此公告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