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经营者:
洞庭春风浩荡,巴陵春潮涌动。在第40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我们以消费者至上的名义,发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的倡议:
一、积极参加创建活动。针对经营主体的行业特点,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内容、标准、要求和目标,开展创建活动,主题鲜明,载体多样,内容丰富,自觉将创建活动融入到自身发展理念中,融入到日常生产和经营中,融入到岳阳市文明城市建设的大格局中。
二、公开诚信经营承诺。自觉公开和主动兑现商品经营和服务承诺,公开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严格履行商品经营和服务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执行企业信息公示和年报制度,落实社会评估评价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服务质量标准与规范,无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规商品、侵权商品及国家禁止的经营、服务行为,主动接受执法部门监管。
四、搭建消费“连心桥”。把消费者当衣食父母,把经营和服务作良心“试金石”,针对经营和服务特点及行业属性,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每一件诉求,落实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
五、争做示范创建标杆。争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全力打造放心消费创建标杆,促公平,树品牌,展形象,求发展。
放心消费,一诺千金;诚信岳阳,你我同行。我们行走在春天的路上,与岳阳500万消费者,手牵手,心连心,为全力打造政府主导、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放心消费创建大格局添砖加瓦,为岳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作贡献。
我倡导,我践行,我快乐!
岳阳市放心消费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