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问题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来源:市发改委资环科2021-12-1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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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和《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安排,岳阳市积极推进“两高”项目上马冲动问题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达到了预期整改目标。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根据湖南省2021年3月21日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报送的“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情况表,湖南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共计33个,预计新增能耗约473万吨标准煤。督察发现,湖南省仍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持续建。

二、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31日

三、整改目标

对岳阳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进行梳理,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上马。

四、整改措施

1、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出台从审批、监测、减量替代、违规追责等方面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具体措施。

2、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建立清单,“十四五”期间滚动更新、动态管理。

3、严格“两高”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根据项目报送情况,分期分批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能立项。  

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

6.修改完善岳阳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五、落实情况

1、规范节能监管程序,出台有关文件。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结合岳阳市实际,以市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岳阳市“十四五”期间节能审查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是“两高”项目的节能审查和监管各流程进行了再次规范明确。

2、进行梳理摸底,完善调度机制。按照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多次对全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进行梳理摸底,对全市“两高”项目进行动态清单管理,实施每月调度制度。

3、严格项目审批,把好准入关。严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关,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强化能耗双控、减煤降碳硬约束,对拟新上涉煤项目必须落实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所有新上“两高”项目,项目单位要形成论证报告,由省、市发改委按权限进行“两高”项目论证;所有涉煤项目需编制煤炭替代方案报送省发改委进行审核,未通过“两高”项目论证和煤炭替代方案审核的项目不予立项。

4、加大节能监管力度,开展节能监察。除配合省节能部门对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外,市本级对岳阳县、汨罗市、城陵矶新港区等县区部分项目开展了节能监察。

5、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岳阳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六、公示期限

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9日,共5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科

联系人:方华

电话:0730-8880479

地址: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815室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