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教育体育局2020-06-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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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2020年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已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疫情防控方案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确保2020年中考平稳实施,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因地制宜、联防联控、人性管理”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场地管理和人员管控,充分做好考试前后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中考平安顺利。

二、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2020年中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岳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育文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志宏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余绍清   市中医院副院长

成  员: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各县市区和市直涉考学校对应成立中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试卷运输、整理、分发

1.运送试卷车辆出发前,由车辆派出单位负责车辆消毒及驾驶人员的体温检测并核验健康码,并保存驾驶员的健康状态测量表(附件1,下同)备查,无异常情况方可继续参与工作,进入和离开分卷场所时需进行消毒,但要避免损害试答卷和有关设备。

2.各级保密室、保管室和分卷场地在试卷进入前一天,做好场所消毒和通风工作,试卷保管期间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制度。

3.接送卷人员、试卷清理、分发人员由所在单位在上岗前14天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备查,进出保密室要进行体温测试并核验健康码。无异常情况方可继续参与工作,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

4.试卷安全保密值班人员所在单位在上岗前14天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备查,进入值班室前要进行体温检测并核验健康码,无异常情况方可继续参与试卷安全保密值班工作,进出保密室要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

(二)考试组织

1. 考前准备

(1)各地在选定考点时,要以通风、卫生条件好,人员疏散便利,考生食宿方便为必备条件。为降低考点内人员密度,各考点从7月16日至7月18日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与中考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2)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消毒工作。7月16日前,各考点要对所有考试场地和设施设备进行至少一次彻底消毒和全面的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应当保持考室、楼道、厕所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特别是注意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水龙头、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的消毒。7月17日至18日考试期间,每天下考后均要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

(3)各地要积极做好防疫设备和物资的储备。考点要准备足够的红外测温设备、手持测温枪、消毒剂、速干手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4)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5)考点考室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室实际面积尽量增大;考点至少单独设立3个以上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做备用隔离考场,并设置好通往备用隔离考场的专用隔离通道。备用隔离考室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室的要求执行,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室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室的使用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6)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一名副主考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室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考点设置临时医务站,至少配备一名经过新冠肺炎防治培训的医务人员和一部值班电话,同时配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等防护设备。

(7)考生与考试工作人员集中食宿场所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须严格消毒并实行封闭管理,实行分餐制,凭证(准考证、巡视证、工作人员证件等)出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上述场所。

(8)各县基教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2.人员管理

(1)7月3日开始,由全市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对全体参加中考的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信息。特别要注意是否为密切接触者、是否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返回。

(2)在校考生:从7月3日开始,各学校负责对本校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由学校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

(3)工作人员: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从7月3日起,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健康状况监测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凡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考区各考点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

3.入场管理

考生进入考室前需要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考生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必须测量体温,考生体温检测无异常并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考点和考室侯考。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分管疫情防控的副主考和医护人员给出专业评估后,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考。

4.考试期间管理

(1)考生进入考室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不得影响监考员进行身份识别。所有监考员需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备用隔离考室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按要求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等,必要时需穿戴防护服。

(2)考试期间应尽量保持考室门窗开启(外语听力考试按照考务规定执行),加强通风换气。考点办公室等其他考试场所也应开门、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考点应预先设计好能紧急疏散的通道。

(3)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室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室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室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空调使用期间,普通考室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体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室应保持考室开门开窗通风。

(4)考点要加强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的食宿管理。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5)监考员如果在考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身体异常情况,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会同医护人员或防疫人员进行研判处置。

(6)考试期间考生如突然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监考员应通过流动监考立即通知主考,由主考委派专人和医护人员或防疫人员护送考生通过专用隔离通道前往隔离考室进行考试。在此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尽量减少对其他考生的影响,并适当开展心理疏导。

5.考试结束

(1)每科考试结束,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监考员在答卷回收场所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室和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隔离考室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室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室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4)在备用隔离考室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保密有关要求使用备用密封袋密封张贴封条并签字,单独做好记录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疫情“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的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可疑新冠肺炎症状,或因亲密接触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人而被隔离的情况,要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或缓报。考点巡考员要对中考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门督查。

(四)加大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中考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生、考生家长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科学防治、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教育,争取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主动配合。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家长不与新冠肺炎病人、疑似患者或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接触,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以最佳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参加中考。告知考生和家长在赴考过程中应采取的有关保护措施: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五)加强考生服务,做好疫情后勤保障

为保证中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应确保考试组织实施中需要的考试工作人员、必要的设施设备、防疫物资物品能够到位。要保证有关药品、防护物品、器械及药物消毒剂等医疗物资供应,加强物资管理,切实做好中考期间的疫情后勤保障。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附件:1.2020年岳阳市中考工作人员健康状态测量表

2.2020年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2020年岳阳市中考工作人员健康状态测量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7月3日起是否到过疫情较重地区?是      否

7月3日起是否接触过可疑病例及发热病人?是      否

现居住地

市     区(县)   镇(街道)   村(小区)

日期

体温是否高于37.3度

工作人员签名

7月3日

7月4日

7月5日

7月6日

7月7日

7月8日

7月9日

7月10日

7月11日

7月12日

7月13日

7月14日

7月15日

7月16日

备注:

在“是”、“否”上打勾


附件2

2020年岳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障中考安全,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根据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方针,高度重视防治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凡属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要求隔离,并立即由有关方面移送指定医院,不得参加考试。

预案1:在试卷运输、分发、整理的过程中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处置办法:

1.应立即向当地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当地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安排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处置。

3.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预案2: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

处置办法:

1.在校考生应立即向所在学校报告,接到报告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向当地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4. 如系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预案3: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的健康异常人员(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

处置办法:

1.应当立即上报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应立即通知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

2. 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派驻考点的医护人员或疾控人员将考生通过隔离通道引导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工作人员通过隔离通道到隔离室休息)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市教育局中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备用隔离考室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室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卫生、疾控等相关部门人员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际症状综合研判进行处置。

健康异常人员(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当地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同时逐级报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调查密切接触人群,包括同场考试、同工作场地、同吃、同住、同行者,并安排密切接触者到隔离间或者当地防疫部门诊治。健康异常人员(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住过的房间或者活动区域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配合下,进行规范地消毒、封闭。接触过的试卷等物品,应在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对试卷进行一定时间的封存或认真的消毒。

健康异常考生确诊为非疑似病人的,其考试继续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室。考试结束后,遵医嘱。健康异常考试工作人员确诊为非疑似病人的,停止参加考试工作,遵医嘱。

4.考点主考应立即向地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涉密情况下出现可疑新冠肺炎情况或确诊为疑似病例的,在尚未解密的隔离、诊治期间,本人要自觉保守国家秘密。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