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责报告评议活动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门户网2021-03-2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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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推进全市国家机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客观考核评价我市国家机关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岳阳市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责报告评议活动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岳阳市司法局

2021年3月25日


岳阳市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责报告评议活动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0分

未明确不得分。

2.“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并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

10分

领导机构不健全扣1分,联络员未明确或职责履行不到位扣1分。

3.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0分

提供普法责任清单以及开展相关工作台账,任务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专项经费。

10分

未保障的不得分。

5.按要求及时报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全年报送不少于4条。

10分

信息报送每缺1条扣1分。

6.落实党组(委)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集体学法2次以上。每年组织参加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各类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10分

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每少1次扣1分;专题培训每少1次扣1分。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7.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考试考核,严格持证上岗,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5分

发现有未持证上岗的,本项不得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建立行业普法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0分

行业机制未建立扣3分,未开展活动扣2分。

9.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按规定每季度向区法宣办上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篇。

5分

执法单位未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扣2分;上报案例每少1个扣1分。

10.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制作宣传品,按照本系统本行业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开展的普法工作。

5分

未开展的不得分。

11.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10分

普法活动缺少1次扣4分。“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未开展扣10分。

12.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执法任务,制作并投放普法公益广告,利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临街电子显示屏、沿街店面等公共场所,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5分

未开展相关宣传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