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禁捕退捕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禁捕退捕渔民社保签约率不高,在禁捕退捕工作中,部分县市区社保政策落地进度不平衡,签约率不高;部分渔民在社保补贴标准上存在与其他发达省市标准攀比现象。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
1、开展禁捕退捕渔民社保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摸清底数。
2、优化禁捕退捕渔民社保政策落实方案,统一标准,全面推动渔民社保政策落地。
3、做好社保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渔民对政策的误读和盲目攀比心理。
(二)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禁捕退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班子,负责全区的禁捕退捕问题整改工作。区人社局、农委、财政局及月山管理处为推进禁捕退捕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禁捕退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全面摸清底数。开展禁捕退捕渔民社保政策落实情况排查,摸清底数。
3.落实发放方案。2021年9月7日,区管委会主任潘宏军组织召开主任会议,部署月山管理处退捕渔民社保补贴发放工作。会议明确,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2号)精神发放渔民上岸政策性养老保险补贴。对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37号)文件未明确的相关政策,由区人社局负责汇总相关情况,报省人社厅。
4.做好政策宣传。区人社局、农委及月山管理处积极做好社保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渔民对政策的误读和盲目攀比心理。
三、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根据人社部发〔2020〕82号文件要求,全区退捕渔民及家属208人中,符合社保补贴发放人员128人(其中湘北水运公司19人,普通渔民93人,原国有企业买断人员16人),其余80人为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或者退休职工,在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或者退休,不在本次社保补贴发放之列。截至10月,已经完成个人缴费的退捕渔民的社保补贴已全面按政策发放到位。部分渔民因个人没有缴费按“先缴后补”原则没有发放,当个人完成缴费后,区社保中心会及时按政策发放社保补贴。
四、后续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退捕渔民社保补贴发放,督促符合条件的渔民完成社保个人缴费工作。
2.做好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
3.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4.做好困难退捕渔民救助帮扶工作。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