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岳阳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如对该文件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传真:0730-8220790
联系电话:0730-888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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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岳阳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3、附件二:岳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准入负面清单.xlsx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岳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