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船舶港口备案程序规定》(修订)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地方海事局2021-05-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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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地海〔2021〕48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港航所: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原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指导相关从事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的经营人完善备案手续,我局制定了《岳阳市船舶港口服务业务备案程序规定》,根据2年试行结果,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岳阳市船舶港口服务业务备案程序规定》(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岳阳市船舶港口服务业务备案程序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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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岳阳市船舶港口备案程序规定

根据《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规定,原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指导相关从事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的经营人完善备案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一)从事船舶港口服务

1、在申请经营的港口所在地注册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⑴ 从事岸电供应的,应具备相应的供应岸电设施,岸电计量设备,且相关设施设备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⑵ 从事燃物料供应的,应当拥有至少1艘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的中国籍油趸船,且经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合格。

⑶ 从事生活品供应、水上船员接送的,应当拥有至少1艘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中国籍船舶,且有满足船舶停靠的自有泊位或者租用泊位。

⑷ 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如果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1艘具备相应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储存能力的中国籍船舶;使用港口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港口接收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使用车辆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应当拥有至少1辆垃圾接收、清运专用车辆。

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还应配备海务、机务、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至少各1名,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资历);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中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还应有防污染应急预案;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

1、在申请经营的港口所在地注册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从事船舶维修的应最少具备1艘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的维修船);

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事港口理货业务

1、申请人是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港口理货经营地域为申请人所在地的行政区域;

3、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理货人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营设施,有业务章程、理货规程和管理制度;

4、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5、具备与港口理货业务相适应的,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顺利进行数据传输的理货信息系统和技术装备。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从事船舶港口服务的

1、港口服务业务备案申请书

2、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人有效身份证及公司简介

3、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4、证明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还应证明配备了海务、机务、环境工程专职管理人员至少各1名,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资历的证明材料

6、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其中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的,还应提供防污染应急预案。

(二)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

1、港口服务业务备案申请书

2、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人有效身份证及公司简介

3、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4、证明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三)从事港口理货业务的

1、港口服务业务备案申请书

2、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人有效身份证及公司简介

3、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4、证明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证明材料;

5、证明具备与港口理货业务相适应的,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顺利进行数据传输的理货信息系统和技术装备的证明材料。

6、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业务章程、理货规程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理货人员的材料。

三、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初审1个工作日,复审4个工作日)-决定(分管局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出备案函(公示告知1个工作日)。

四、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审批结果

出具备案函并在岳阳市地方海事局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