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21-03-0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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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体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各项任务,坚决执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高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5月27日,市政府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将省委依法治省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中提出的25个问题现场交办2个县市区和13个责任部门。2020年6月11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立法工作,审议通过《岳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确定《岳阳市汩罗江保护条例》《岳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4个立法调研项目。市政府第34次、40次、41次常务会议先后组织会前集体学法,重点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高标准保障,将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分别纳入全市平安建设和综合绩效考评范围。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市申报的“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被中央依法治国办评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国人大备案审查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排名第三,19个一级指标中有多个指标排名前列;在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中,我市本级12项工作获省政府点名表扬;平安建设、信访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平江县政府、岳阳楼区政府、汨罗市桃林寺镇政府、临湘市桃矿办事处4个县市区、乡(镇)政府入围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33个责任单位。制定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专项行动方案,市优化办量化优化营商环境225个任务指标,其中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30多项指标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我市作为全省4个参评市州之一,参加全国营商环境指标测评“国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激发创新活力和维护公平竞争两大核心诉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清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制定《岳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岳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加快“数字政府·智慧岳阳”建设,推行“一件事一次办”。796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市域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分别达到227项和58项。“岳办岳好”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岳阳获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国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

2.持续推进生态法治建设。突出立法、执法、司法保护,依法治污,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生态环境立法质量和效率,先后制定生态环境政府规章3部,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7部。支持法院、检察机关办理环资案件和公益诉讼,有效保障了洞庭湖水质变好、岸线湿地变美、空气指数变优、土壤质量变好。新华社、《法治日报》《湖南日报》重磅推介我市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在全省、全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岳阳经验”。

3.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信用平台建设,以政府云平台为依托的全市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信用岳阳网站共收录信息2211581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建立立法计划机制和调研论证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统一调度、专业支撑、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在地方性法规起草中的依托作用,以高质量立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2020年,我市颁布实施了《岳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岳阳市燃气管理办法》《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通过了《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完成了《岳阳市照明管理办法》立法项目论证工作,组织开展了《岳阳市汨罗江保护条例》等4个立法调研项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力高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先后审查《岳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岳阳市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放开岳阳市城区户口落户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2020年,共对46件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6件,非规范性文件20件,对市直部门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审查,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0余条。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涉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三大专项清理。2020年,全市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2件、修改26件。严格备案审查,共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报备的8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登记。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东茅岭步行街地下人行通道改造方案、逸馨花园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审查各类政府合同和会议纪要31件。完成第四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由19名法律专家和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筹备成立依法治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全市共有公职律师99名,其中政府部门公职律师34名。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推进综合执法领域改革。顺利完成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五大”重点执法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成立了“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支队。政府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病猪肉处置、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适用等5项专题执法协调。

2.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市直30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纳入年度改革范畴,全市共有11家单位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岳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界定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严格实行权责挂钩。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情况通报等制度。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普法重点对象,分类实施,重点宣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坚持政府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宪法集中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四无”村(社区)和信访“三无”创建,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岳阳特色品牌,推动法治岳阳建设与平安岳阳建设相互促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坚持向同级党委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接受党委约谈、问责处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关于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议》,对市场监管局等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商事制度“放管服”改革工作评议。2020年,市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81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制定《岳阳市行政应诉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幅增加。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7件,行政应诉案件75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全市开展“万众点评促跑改”监督评价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万众促跑”专栏,开通“万众促跑”微信公众号,发布“万众促跑”二维码,对微信公众号收集、梳理的热点问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落实;对重大疑难问题,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媒体跟踪报道,破解改革中的难点、堵点。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放管服”改革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中介服务项目、证明事项清理等改革措施力度不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没有全部落实落地,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率的提升。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测评中,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暴露一些问题,如“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权责清单未实现全覆盖,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然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三)生态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任务繁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作艰巨,“守护好一江碧水”任重道远,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依法行政效能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有待提高。部门参与立法积极性不高,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结合本地实际条款较少,达不到“真管用,可操作”的法治运用价值。规范性文件针对性、可行性有待提升。部分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不深入,导致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不服”。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行政复议纠错率不高,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倒逼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三、2021年主要任务

我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围绕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远景目标,突出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岳阳、法治岳阳,为岳阳加快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主要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政府工作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

1.推进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政府规章制度程序,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对不适应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和废止。完成《岳阳市二次供水办法》立法后修改。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今年,我市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岳阳市铁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岳阳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反铺张浪费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拟制定《岳阳市照明管理办法》1件政府规章,拟组织开展《岳阳市违法建筑行为处理条例》立法调研。

2.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突出风险管控。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制定权限。加快制定应对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加大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力度,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持续开展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倒逼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敢于容错纠错。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复议案件纠错率,确保“案结事了”。依法参与行政应诉,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3.加强普法教育。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制定《岳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八个深刻把握”“达到五个成效”的要求,确保学深悟透。抓住“关键少数”。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健全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宪法集中宣誓,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打造“智慧普法”,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微言说法”,引导公民用法守法。实施精准普法。以宣传实施《民法典》为重点,针对人民群众日常法律需求,为广大受众提供更加精准、更具个性化的普法服务。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4.加快湖南自贸区岳阳片区法治建设。设立“自贸区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岳阳仲裁委自贸区分会和公证服务机构,为自贸片区提供更加专业、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5.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综合督察,确保法治保障作用贯彻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推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权益、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二)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基础、智治支撑,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重构社会治理新格局。把握稳中求进、先立后破、试点先行、慎重总结、完善推广五项原则,务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健全“综治中心+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决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常态化,深化平安建设“四无”村(社区)和信访工作“三无”创建,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创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持续开展“万众点评促跑改”监督评价活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全域通办”;进一步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以问题为导向,整治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推进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与实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突出生态环境系统、源头、协同和长效治理。以法治为引领,完善环境保护行政立法,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加大环境保护司法保障,建立生态修复常态长效机制,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在全省、全国擦亮生态法治建设制度创新的岳阳名片,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为全面完成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职责,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科学施政,对齐思想标线,坚持奉公勤政,把牢发展主线,坚持依法行政,严明法纪红线,坚持从严治政,恪守清廉底线,为实施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和实现岳阳“三区一中心”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