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01-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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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通过的《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7号)和《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8号)已超过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现已失效。为更好的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管理工作,拟对上述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1年2月5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预留邮箱,请注明修改理由,并备注意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760276245@qq.com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5日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