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20-12-02 11:03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分局、支队、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岳阳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020年岳阳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10月19日至30日,市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13个县市区和辖区内企业危险废物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考核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县市区和辖区内企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具体排查了危险废物所产生量超过10吨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化工园区中环境风险隐患大、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单位共检查106家企业)。从督查整体情况看,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制定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评级打分。13个县市区全部为A级,做得较好的有湘阴县、临湘市、平江县等。本次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将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一并纳入考核中,对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均现场填报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清单表,共考核了45家企业,包括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及医药行业等企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县市区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固废管理、环评、环境执法、信用评价等机构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联合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信息未及时通报给同级住建、卫健、工信、交通运输、公安、发改等相关部门;三是对辖区内抽查考核情况未在内部公众网公开排名通报;四是信息录入进度较慢,截至2020年10月30日,录入系统数据2123家企业,申报180家,但APP仅录入19家。

(二)企业存在的问题

重点抽查了尾矿库、涉重金属、化工、汽修、医疗机构和涉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经过对13个县市区106家企业的固体废物管理现场和台账检查,共查出313个问题,其中23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剩余80个问题需进一步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抽查企业的申报登记和台账存在漏报现象,危险废物贮存台帐记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大部分企业未建立年度档案;二是部分企业存在暂存库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堆放不整齐或混存现象,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防腐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部分企业存在物料露天堆放现象;四是个别医疗机构暂存间未安装空调,室内无恒温设施。

三、工作要求

一要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对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建立整改“挂号销号”制度,限时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双随机”抽查、执法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辖区内企业切实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三要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水平,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培训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较好的单位的经验,树立标杆,进行示范引领;要强化检查考核,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的综合评估结果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实行联合惩戒。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5日

抄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