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20-07-3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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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司发通【2020】6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司法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岳阳市平江县、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岳阳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面审

(一)面审时间

2020年8月24日—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面审地点

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318室)。

(三)面审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确认有效期在2020年9月30日之后);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原件退回。

三、防疫要求

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间隔保持1米以上,人员不得聚集。必须在检测区逐一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有序等候,依次办理,办理后迅速离开。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申请人请提前与岳阳市司法局队伍建设指导科联系。

四、其他事项要求

1.须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前来办理,不得代理。

2.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将在岳阳市司法局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咨询电话:0730—8217543。



岳阳市司法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