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文旅广电局2020-07-1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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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艺术考级机构(承办单位):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我局已于7月8日进行了转发,为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疫情防控背景下以及当前汛期极端天气条件下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要督促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对辖区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严肃查处辖区内未按照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开展艺术考级活动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艺术考级活动,要结合考前备案情况,对艺术考级活动加强巡查和现场执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在严密防控疫情和确保考级活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维护好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三、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前提下确保考级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全市凡准备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现场考级活动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恢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文件精神(附后),并结合2019年省文旅厅、市文旅广电局有关社会艺术考级活动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承办备案(省里的承办单位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报省厅科教处备案)、考前备案(最迟于开考10天以前将本次考级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承诺书》《考前备案表》一并报送市文旅广电局科技教育科备案审核)和考后备案(考后60天内向市文旅广电局科技教育科报《考后备案表》)工作,承办备案、考前和考后备案还可同时在文旅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备,开展现场考级活动时要自觉接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前提下确保考级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湖南省文旅厅关于规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考前备案表.doc

附件4:考后备案表.doc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