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学员: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为有效应对辖区群众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需要,服务复工复产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经报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我支队定于2020年4月10日起有序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业务范围包括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含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及相关考试业务办理。考试和业务办理按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流程进行。
二、除进入各科目考场进行人脸识别门禁查验比对身份按照规定可不佩戴口罩外,候考、考试过程及业务办理中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等工作。凡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以及相关登记、查询工作的,或存在咳嗽、胸闷、乏力等身体异常的,一律禁止入场。体温异常的,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学员疫情发生前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因疫情期间无法参加考试而超过有效期的,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0-8521988,8521968。
特此通告。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