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餐饮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警示告诫书

来源: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1-2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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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各餐饮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现就加强我市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警示告诫如下:

一、暂停全市餐饮单位规模性聚餐、农村集体性聚餐;

二、禁止餐饮单位非法加工野生动物及现场宰杀活禽;

三、要保持好餐饮场所空气流通,在洗手池配备好消毒液,做好场所清洁消毒;

四、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确保菜品烧熟煮透;

五、疫情防控期间全体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医用外科一次性口罩或N95口罩),口罩潮湿或佩戴超过4小时必须及时更换,必须及时并正确洗手;

六、设置提示牌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尽量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消费者进入,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岳阳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