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问题1:汨罗市东塘文化活动中心(东塘书院)位于东风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该建筑有1800平方米,正在建设,距离水库堤坝仅27米。此外,在属于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在建民房一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问题2:汨罗市东风水库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风险隐患。
二、整改目标
拆除违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三、整改措施
1.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
2.完成问题调查核实,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拆除;
3.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按程序上报审批;
4.按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开展水源保护工作,消除风险隐患。
四、整改效果
目前,汨罗东风水库违建已经拆除,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技术方案通过市级审核,已经上报省政府审批。具体落实了如下工作:
1.汨罗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桃林寺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整改方案。
2.桃林寺镇成立相应工作班子,配合问题整改落实,汨罗市东塘文化活动中心(东塘书院)已经拆除,场地进行了复绿;责令原住民吴珍祥停止拆旧建新扩建民居行为。
3.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已完成,制定了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目前划定方案已报送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核定后下达划定批复。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8879809;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市会展中心对面)。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