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改造和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道路通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岳阳市主城区、君山区、云溪区改造并增设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现依法予以公告。
一、启用时间:2019年12月17日0时。
二、设备功能:抓拍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5.机动车逆向行驶的;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7.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8.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9.不按规定会车的;10.不按规定倒车的;11.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12.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13.机动车在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14.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15.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16.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7.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18.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19.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20.超速行驶的;21.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22.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23.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24.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25.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三、设备位置: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