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2019-12-05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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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至7月11日湖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9月12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岳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截止到2019年7月底,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反馈意见指出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包括需集中整改、持续推进的4个共性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并达到序时进度的12个,正在加紧推进整改的任务1个;33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守护一江碧水”的要求,切实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代表省委、省政府要求,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实事求是,完全符合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岳阳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推诿、不掩饰,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狠抓整改落实。

(一)全面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天蓝水碧、河湖畅美的美丽新岳阳重要抓手。

1.提高思想站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落实好“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环保议题23次,现场调度、督查环保问题36次。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25日视察岳阳作出重要指示后,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总书记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并于5月14日召开中共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岳阳市委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议》,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时要求“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努力把长江岸线变成美丽风景线,把洞庭湖区变成大美湖区,全力打好以长江生态修复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为高位推动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岳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整改督导组、案件查处组、宣传报道组三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市区也成立了党政正职挂帅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3.抓好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性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要求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治理,协同长江洞庭湖共治。要求将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国家审计署审计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与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推动、同督办、同考核。

(二)细化整改任务,加强跟踪调度

1.做好任务分解。坚持环境质量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23个具体问题,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岳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原则,明确由7位市领导牵头督办。明确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对督察期间交办的335件信访件,也逐件落实责任部门。

2.做好进度报送。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两月一督办一推进、三月一讲评一通报”制度,压实整改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专题会议,所有承担整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全部参会,会议现场要求整改任务重、难度大、整改进度滞后的地方和具体责任人报进度、摆问题、讲措施、作表态。

3.加强跟踪协调。发挥整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调度分析,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整改进展。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召开二十余次专题会议协调推进,并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对存在困难的,发动各方聚焦政策加快落实。

(三)强化整改督查,加速推进整改

1.领导带队督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洞庭湖下塞湖矮围、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亲自抓。截至目前,市委书记、市长先后25次深入整改一线暗访调研督导,11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5次召开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分管副市长先后32次以专题会议、批示、调研、暗访等形式研究部署、调度督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其他市级领导共36次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调度督办整改工作。通过坚决有力的督导督查,整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

2.开展重点督查。市委组织部选派六名即将退出或刚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处级领导担任市环保督查组组长,抽调环保、住建、城管、水利、海事、农业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市环保督查组,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督察组交办信访件进行重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现场查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结合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先后三轮对城市管网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并建立问题清单,逐一销号,确保整改成效。

3.定期全面调度。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8日调度汇总全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向分管副市长报告,并对进度未达时序要求的整改任务予以通报。分管副市长每月召开一次整改协调推进会,对整改任务逐项梳理,分析整改推进情况,查找推进不力原因,就制约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进行指导,加快推进;同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将发督办函进行督办催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整改彻底、整改到位。

(四)坚持立行立改,强化责任追究

现场督察以来,持续加强执法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无论涉及企业还是个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严防整改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和反弹回潮。市纪委建立环保督察整改责任追究专项督导机制,市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案件以及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责任追究工作。省级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投诉335件。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市共办结信访件335件,责令整改企业103家,立案处罚53家,处罚金额462.3万元,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1人,组织处理79人。其中,对涉及责任追究的4个重点案件,共问责25名党员干部,县处级干部4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21名。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1.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快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强市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市级河长委员会由政委、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委员组成。全市16条市级管理河湖,分别由市政府副市长任河长,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已经全部建立,共计市级河长31人、县级河长267人、乡级河长782人、村级河长1348人。

2.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力度,出台《深化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指导意见》,倒逼企业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挂牌成立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建立完善执法联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三项制度”,以及案件移送、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奖惩“四项机制”。印发《岳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市级大网格1个、县级网格13个、乡镇级网格1574个,特殊监管网格9个。

3.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调研东洞庭湖生态补偿现状、生态补偿计划实施项目、存在问题及困难,初步测算补偿额度,形成了《东洞庭湖生态补偿情况报告》《岳阳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方案》。2019年,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有两项试点任务,“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机制”、“按照省里部署,逐步落实洞庭湖、湘江岳阳段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目前正在推进之中。

二、严格对照督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以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

1.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创建国家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坚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指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推进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积极探索绿色转型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资源环境承载力与产业竞争力同步提升的岳阳模式。统筹制定《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岳阳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岳阳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岳阳市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2.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工、造纸、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升级改造。我市始终把推进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近年以来,全市共淘汰了64家企业的122条落后生产线,关停了100余家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不符合产业发展布局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再生铜27万吨,水泥49.4万吨,地条钢41.15万吨,造纸59.6万吨,印染12820万米,焦炭10万吨,锌冶炼0.36万吨,铁合金0.4万吨,石灰土窑24座。我市纳入洞庭湖区引导退出范畴的35家造纸企业,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全面完成引导退出任务。开展沿江化工企业搬迁,目前已全面摸排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江及其支流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并对淘汰类产能和安全环保不达标企业进行评估认定。

3.实施《中共岳阳市委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议》,用科技创新引领转型。积极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军民融合等新兴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引导企业应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进行深入的绿色化改造,从2017年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我市远大可建、湖南科伦、高澜节能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荣誉称号,东方雨虹等10家企业被评估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被评估认定为省级绿色园区。中创化工等6家企业被纳入2019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名单,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被纳入2019年度省级绿色园区创建名单,并组织推荐了福尔康、东方雨虹、岳阳林纸申报创建第四批国家绿色工厂。

(二)统筹谋划、系统治水,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强治水工作统筹协调。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领导专题会多次研究调度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整改工作,2019年5月8日,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调度污水管网建设;5月21日,召开全市城建系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6月6日,召开全市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6月12日,召开书记专题会研究城区管网及黑臭水体治理;6月20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城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分管市领导密集调度全市城建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并进行通报讲评,6月以来先后六次召开专题会议或现场调研督导,形成了浓厚的整改攻坚氛围。按照《岳阳市“每日近7万吨污水直排东风湖、芭蕉湖,排水水质超标严重”问题整改方案》《岳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岳阳市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 年) 》《岳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岳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整体统筹推进。中心城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已建成运行,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已通水试运行;全市10个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有屈原、临湘等5个改造完成进入通水试运行,其余5个预计今年底实现通水试运行;9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建成运行23个,其余70个70个纳入2019—2020年建设任务,2019年全面开工,2020年全部建成。

2.开展长江沿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一是开展长江岸线码头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改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全面整治长江岸线湖南段排污口、排渍(涝)口,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标准。三是进一步加强长江沿线岳阳段码头环境监管,严格整治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码头,严格码头环境影响评价,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截至目前,长江干流湖南段8个规模以上工业排污口已全部实现达标排放,43个排渍口整改提升完成42个,全市入长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对长江沿线的园区禁止新上化工项目,确保增量为零;对存量化工企业强化环保检查,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坚决防止“化工围江”的现象。

3.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16年以来,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沟渠塘坝清淤增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围网养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等“五大专项行动”。按省委省政府洞庭湖治理专题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我市制定并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洞庭湖生态环境十大重点领域和两大重点片区(华容河流域、东风湖片区)整治。全面完成2018年度任务,东洞庭湖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为98.7%,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2015年至2018年,东洞庭湖总磷从0.115mg/l逐年下降至0.071mg/l,年均浓度下降9.6%,水质明显改善。洞庭湖、长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水在变清,候鸟在变多。2018年洞庭湖越冬水鸟超过24万只,比2017年增加2万多只,创近10年之最;江豚稳定栖息种群达120头,留住了“天使的微笑”;经过近20年的繁衍生息,洞庭湖区麋鹿种群被专家认定为世界最大的麋鹿自然野化种群,其中东洞庭湖的麋鹿亚群是野化程度最高、最年轻、最有发展潜力的亚群。华容县编制了《华容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全流域治理,华容河水质稳步向好。市城投集团编制了《东风湖新区整体开发与综合治理方案》,推进东风湖片区环境治理,多措并举,合力治污,东风湖水质有了明显改善。

4.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一是禁养区畜禽退养任务圆满完成,截止目前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全部完成退养,共退养畜禽养殖场(户)2632户, 退养125.74万平方米,退养生猪78.59万头。二是深入推进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修订《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市本级及全市12个县市区均已按期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编制与发布任务。全市洞庭湖、长江、湘江等开放性大江大湖没有承包养殖,无投肥投饵现象、无网围网箱养殖。三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18年全市化肥使用量减少5818吨,减幅2.4%;全市农药使用量减少224.49吨,减幅4.26%。

(三)加快工程治理,全面提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根据2016年地下管网普查,中心城区累计建成排水管网1067公里,其中,雨水管网456公里(占比42.74%),污水管网262公里(占比24.55%),雨污合流管网349公里(占比32.71%)。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新建污水管网120公里,其中主城区94.16公里。今年来,我市努力克服雨水较多的影响,我市全力推进城区管网建设,目前完成管网建设31公里,有40公里正在建设中。同时,针对东风湖、湖滨、王家河片区以及城陵矶新港区等重点区域,我市投入1000万元开展了排水现状摸底普查,列入三峡示范项目进行方案优化,目前正在研究下发后段管网建设任务清单,启动第二批管网建设。

2.扩大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一是大力扩容。2018年9月,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运行后(5万吨/日),城区每天削减直排生活污水3万吨。目前,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天)已经通水试运行,城区7万吨直排生活污水的全处理能力将得到保证。二是先行截流。在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的同时,我们对安装在东风湖、芭蕉湖等片区11台(7.6万吨/天)临时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进行常态化监管,每日记录数据,并采取增加药剂投放等方法,提高出水水质。三是示范带动。今年3月,提前开工了5个三峡PPP污水系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即湖滨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望岳路排水改造工程、安居小区雨污分流工程、东风湖底泥疏浚工程、青年堤调蓄池工程,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

3.强化城区污水系统治理。我市结合汉诺威公司编制的《岳阳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0)》,积极探索新途径。2018年3月,市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共抓长江大保护、共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采取“厂网河(湖)岸一体、泥水并重、流域区域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的水环境治理新模式。未来三年,重点推进总投资44.45亿元的PPP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回购及提标改造扩容工程,黑臭水体清淤疏浚、合流调蓄池建设、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约306公里管网建设完善工程。

(四)严格环境执法,增强群众环境改善获得感

1.坚持从快从严办理好信访件,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严肃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的办理,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对省督察组交办的335个信访件,市委、市政府要求“问题核实不过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引发重复投诉或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我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01起,处罚金额3791.2861万元; 按日连续处罚案3件,查封扣押案93件,限产停产案26件,移送拘留案37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案8件。2019年上半年,我市共立案97件,处罚金额885万,查封扣押案35件,限产停产案2件,移送拘留案7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执法监管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仍十分艰巨,一些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不够、污染治理措施亟待强化、考核问责机制仍需完善等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记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23个问题全部彻底整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培育新动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推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锲而不舍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和“钉钉子”精神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松手,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继续推进落实的整改任务,咬住节点目标,严守标准,倒排进度,加快落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绝不放手;对需要长期推进、持续完善的整改任务,坚持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三)坚持正视问题,继续抓好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治理

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治理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松懈、疲惫厌烦情绪,以此次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在切实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全省其他的历史遗留污染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克难攻坚,全面实施《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集中开展污染治理“夏季攻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三年之内全省水、气、土三大领域突出污染问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抓发展抓环保、管行业管环保、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推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和落实绿色政绩考核体系,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全面落实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权责明晰、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保管理体制,为全面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供坚强体制保障,把我市生态强省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使绿水青山成为岳阳的真正底色,使优美生态成为岳阳的亮丽名片。


附件: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3个问题整改情况

附件:

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3个

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委、政府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时强调面上问题多、研究具体问题少。(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一)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学习。将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等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度。每年年初,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年度必须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4-6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生态环境范畴的民生实事项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调度,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效促进了一批重点环境任务的解决。

(二)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等制度。将定期研究生态环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会议计划中,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线工作法”,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任务在一线交办,矛盾在一线化解,形象在一线树立,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市县各级负责人深入现场开展生态环保督导100多次,较快地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三)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6个市级生态环保督查组,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为重点,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讲评,开展常规性督查8次。紧盯华容河水质下降、中心城区污水直排等重难点问题,开展“点穴式”督查20多次。2019年来,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神,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10多次,较好地加快了饮用水水源地、中心城区污水直排等环境问题的整改速度。

二、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清单有的整改落实不够快,整改效果未达预期目标。(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一)各级党委(党组)加密了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对于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清单,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均做到了第一时间传达贯彻,明确责任单位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市直单位、一套整改措施”的标准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由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参照省里做法,我市落实了市级领导联点县市区督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河(湖)长制等制度,建立了市级领导包案督办、定期调度、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并实现点对点现场查勘、验收全覆盖。同时,对于重大生态环境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纪检监督、审计定期跟踪、邀请第三方评价等制度,确保形式不走样、整改不落空。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履职报告制度和督查考核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度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形成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年度督查的重点内容,每年进行两次常规督查,督查结果同步抄送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部门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各部门决策时忽视生态环境成本,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后往往互相推诿。(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一)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出台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岳阳市较大及一般环境问题(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机关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市级领导、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了《岳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任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涉及履责不到位或不作为、乱作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者拒不执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以来,我市共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1人,组织处理79人。其中,对涉及责任追究的4个重点案件,共问责25名党员干部,县处级干部4名,乡科级及以下干部21名。

(三)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对重要干部的岗位变动,开展包括生态环境在内的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并主动征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将结果作为调整、任命的重要依据。

四、日常监管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岳阳市有关部门在医疗废物处置、建筑垃圾扬尘防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和工矿企业超标排放等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企业长期违法污染问题未得到及时查处。(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一)强化了日常监管。2018年来,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类培训50多场次,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市场秩序,现我市所有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均与有处置资质的单位鉴定了转运处置合同,做到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统一包装、定期转运、分类处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问题市医废处置中心蒸煮车间已完成全部建成,设备安装完毕,于2018年9月29日正式试运行;配套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完成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已投入使用。同时,加大与公安协作,持续保持对医疗废物非法处置的打击力度。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岳阳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岳政办函[2018]57号),市农业委发布了《岳阳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标准(试行)》(岳农发[2018]43号),指导完善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全面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了81.74%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了100%)。2019年,我市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任务106个,截至9月30日,已全部完成。制定出台了《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含棚改区)扬尘控制暂行规定》《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台账表》,中心城区基建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6个“100%”。2019年上半年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不定期督查5次,出通报3期,下达督办函30多份。并严格实行督查问题“挂销号”制。坚持机动巡查与设点堵卡、批评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方式,重点查处污染撒漏、无证运输、乱倒渣土等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2019年上半年来,对扬尘治理落实不到位的集英女校、向阳水岸等8家建筑工地一律采取了停运整改处罚措施。推进建筑工地主要进出通道全时段远程监控管理,对金茂岳茂苑等11个工地实施了远程监控。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城管领域扬尘治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了市民群众有奖举报机制,自2019年7月1日起,对经查实的扬尘控制不力的实施100—500元不等的有奖举报。

(二)严格综合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作为全市综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不断加大考核权重,同时明确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评分单位,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在绩效考核中的导向棒作用。

五、岳阳市畜禽养殖治污设施普遍简陋,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已划定的禁养区内仍有规模化养殖场和大量的养殖专业户在从事养殖生产。(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完成了《岳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年)》《岳阳市畜牧业发展三年规划(2018-2020年)》(岳农发[2018]37号)、《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编制,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2018年底前全市禁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已全部退养,共退养畜禽规模养殖场764家,栏舍面积115.47万平方米;养殖专业户1441户,栏舍面积45.87万平方米。

(二)全面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至2018年12月,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比重达到47%以上,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2180家,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的1782家,配套率达到81.74%(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其中2018年夏季攻势全市完成101家养殖场升级改造;2019年夏季攻势全市完成106家养殖场升级改造。

(三)建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岳阳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标准(试行)》(岳农发[2018]43号),确定并推广畜禽粪污处理的三种典型模式。平江、岳阳和临湘分别从2017、2018和2019年开始实施该项目。华容、湘阴和汨罗市已经申报,正在此抓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2018年底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达73.91%,超过省政府“三年行动计划”65%的年度目标。

(四)按照建管并举原则,加强对已建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达标排放;继续加强禁养区常态化的执法巡查,严防退养反弹;并督导各地加快确保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畜禽养殖问题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岳阳市供水管网建设长期滞后,仍有120万农村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整改)

(一)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市水利局牵头成立了岳阳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领导督查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领导包片联系督导工作机制,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赴各县市区进行了多层次、多轮回督导检查,严格核实工程建设情况和台账情况。

(二)分阶段落实整改。岳阳市120万农村饮水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分2017、2018两个年度完成。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并报备。

(三)饮水安全保障稳步提升。做好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规范了保护标识标牌,建立市、县水质检测中心10处,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

七、华容河是洞庭湖一级支流,受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影响,华容河入湖六门闸断面水质从2015年Ⅲ类恶化为2016年Ⅳ类,枯水期甚至为Ⅴ类。(完成整改)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华容县、乡、村三级共161名“河长”已全部到位,实现了河长制全覆盖,“认河、领河、巡河、治河”工作进入常态。由第一河长、总河长带头,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坚决把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华容县城麻浬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和二期扩容工程(总投资5324.4万元)于2017年底建成运行,新建的桥东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于2018年3月建成运行,华容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天,污水处理率超过95%,全部实现了一级A达标排放;华容河沿线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通水试运行,配套主管网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已完成华容河沿岸1公里以内全部畜禽退养(退养77家,拆除栏舍2.3万多平方米);华容河水面养殖网箱全部拆除(255口、面积1.9万平方米),建立定期巡查制度,防止反弹。

(四)加强河道保洁。取缔关闭华容河沿线全部砂石堆场(14处),完成岸线垃圾清理33.5公里(清运垃圾6吨);完成护城港治理工程(清淤6.5公里8.5万吨);建立河道保洁和水面漂浮物打捞机制,对华容河潘家桥附近5000平方米的“水葫芦”进行了打捞,形成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有7个月水质达到三类或以上,今年上半年总体水质达到三类。为确保华容河水质持续改善,华容县制定了三套方案:一是高水位时实行江河流通;二是保持华容河水位常年在29米水位;三是枯水位时,利用取水设备从长江抽水对华容河进行补水。

八、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信访投诉件351件,省环保督察期间收到与中央督察重复投诉16件,重点集中在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污染,现场核实表明绝大部分重复投诉属实,说明岳阳市在处理中央督察交办投诉件工作中存在污染反弹和前期整改不力的情况。(完成整改)

(一)认真组织复核回应群众的关切。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对全市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我市的351件信访件办结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要求各县市区对各处承办的信访件全面排查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重复投诉的16件全部重新整改办理,并要求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是否存在办理单位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高标准办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按照“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及时转办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引发重复投诉或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肃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的行为,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重点环境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防止问题反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要求,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抽查,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组织定期巡查,发现非环境执法管辖的其他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单位执法,确保群众投诉问题不反弹。

九、国家审计署指出岳阳市存在28个问题,整治任务繁重,但目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主要为以下六类问题:一、“洞庭湖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水质总体恶化,环境问题突出,保护形势严峻。与2013年相比,洞庭湖2017年湖体III类水质完全消失,全部为IV类水质。2000年以来,总磷、总氮持续超标,其中2015年总磷年均值为0.11mg/L,为近年来最高值,超过湖库III类水标准(0.05mg/L)的2倍,2016年和2017年总磷年均值为0.09mg/L和0.07mg/L。”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截至2017年底,洞庭湖区域存在村镇黑臭水体1252条,其中重度黑臭水体577条,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抽样达标率仅为6.67%。过去10年间,湖区湿地面积减少24万亩,呈破碎化趋势,动植物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扬子鳄、白鳍豚等野生种群基本灭绝,中华鲟、江豚等物种濒临灭绝。”三、“湖区污染源复杂多样。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农药施用量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2016年区域内年生猪出栏约2000万头,约35%生猪养殖场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工业污染方面,每年排入洞庭湖的工业废水超过2亿吨,例如岳阳市2013年以来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企业97家,超标排放污水5926.10万吨,2013年以来该市还新审批94家化工、医药等企业。生活污染方面,2016年区域内321个乡镇仅有46座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3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仅5座。”四、“湖南省部分重污染行业企业距离长江或主要支流距离较近,岳阳市有15家化工企业、4家农药企业、4家造纸企业离长江或主要支流距离小于1公里。”五、“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座,其中,中心城区6座,县城12座,乡镇污水厂10座。截至目前,我市仅有6座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六、“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审计发现2016年和2017年分别处理污水12184.54万吨和13242.36万吨,分别有1054.54万吨和848.96万吨生活污水应处理而未处理,直排环境中,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中共岳阳市委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议》的要求,转变发展理念。

(二)洞庭湖整体水质稳步改善。2018年东洞庭湖7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为97.1%;2015年至2018年,东洞庭湖总磷从0.115mg/L逐年下降至0.071mg/L,年均浓度下降9.6%,水质明显改善。

(三)根据省里统一安排,落实《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一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共退养畜禽养殖场(户)2632户, 退养125.74万平方米,退养生猪78.59万头左右(据退养面积1.6平方米/头测算);全市共拆除河流、湖泊、水库养殖网箱11890口,面积513920平方米,网围养殖9636亩(其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养殖网箱清退2360口,面积247572平米),实现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投肥投饵养殖;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2018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上年减少2.4%和4.26%。二是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沿湖沿江企业搬迁。2018年我市引导洞庭湖区35家造纸企业全面退出;对长江沿线的临湘儒溪工业园、城陵矶新港区、君山工业园,禁止新上化工项目,确保增量为零;对存量化工企业强化环保检查,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坚决防止“化工围江”“化工围湖”的现象。三是加快生活污源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年度任务,2018年完成市中心城区7处,县城建成区8处,乡镇建成区5处共20处黑臭水体整治,今年的整治项目已全部开工;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加快,2018年建成运行市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华容桥东污水处理厂,完成华容麻浬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质和湘阴污水处理厂提质,全市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启动了提质改造工程,9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建成运行23个,其余70个纳入2019—2020年建设任务,2019年全面开工,2020年全部建成。截止10月已开工28个,其中7个基本建成,其他项目正在全力推进,落实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可全部开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市本级、汨罗、湘阴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完成预定投资;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的任务完成3个,1个进入扫尾阶段;2个城镇存量垃圾场和1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完成保护区黑杨清理和湿地修复任务。我市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的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清理专项整改小组,开展黑杨清理工作,截止今年6月底共完成杨树清理任务33544亩,占总任务的47.8%。通过实施杨树清理,洲滩、岸线整治,退耕还湿等生态保护措施修复湿地近3万亩,全市湿地面积略有增加。据武汉水生研究所、江豚保护协会等机构观测,2017年江豚种群数量较之前略有上升,长期稳定在100-120头之间。

十、全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指出的问题有的还没整改到位,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种植欧美黑杨,威胁生态安全。(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全面完成绿盾2018专项行动指出问题的整改。岳阳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绿盾2018专项行动指出问题问题作为重点整改攻坚的内容,在“夏季攻势”中全力推进,经过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和涉及县市区的协同努力,合力整改,截止2019年9月30日,绿盾2018专项行动指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工作。

(二)制定了黑杨清理专项整改方案。2017年市林业局牵头制定并印发《岳阳市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大面积种植欧美黑杨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小组,各相关县市区成立了清退杨树领导小组。明确2017年底前完成核心区内欧美黑杨清理,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欧美黑杨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安排和《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部署,到2020年底,按照3:4:3比例逐年退出。

(三)强力推进保护区欧美黑杨清理。我市洞庭湖区有欧美黑杨70160亩 ,其中核心区1034亩、缓冲区37510亩、试验区31616亩。2017年度保护区核心区(1034亩)整改任务已完成;2018年度已完成清理欧美黑杨20900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0738);截至2019年11月中旬已完成清退任务21367亩,占年度任务(27650亩)的77.3%

十一、内湖污染问题依旧突出。2017年岳阳市有常规水质监测数据的10个内湖中,有8个为Ⅳ类及以下水质,优良率仅为20%。市城区范围内各内湖水质呈现富营养化甚至演变为黑臭水体。城区外湖泊多数外包进行水产养殖,水质恶化严重,大部分湖泊为Ⅳ类水质,部分甚至为Ⅴ类或劣Ⅴ类水质。督察组在现场检查时仍发现,类似岳阳县大明湖、小明湖等内湖仍未收回天然水域经营权,汨罗市内夹湖有600亩珍珠养殖尚未退养。(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出台《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岳阳市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市283条河流、118个湖泊实施河(湖)长制,市、县、乡、村四级共有河长2114名,河湖长名录均在岳阳日报公布。2018年以来,四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巡湖22万多次,发现解决问题9300多个。在全省率先推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现场会、一年一考核“五个一”工作机制,2018年至今编发工作周报82期、工作月报20期、开展督查18次。

(二)东风湖(含吉家湖)、芭蕉湖、南湖、松阳湖、团湖、湘阴县东湖、鹤龙湖、华容县东湖、临湘市黄盖湖均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则制定了整治方案,正在按方案实施治理。

(三)2017-2018年,基本完成了中心城区27处黑臭水体整治。岳阳县大明湖,小明湖已收回天然水域经营权,汨罗内夹湖600亩珍珠养殖已经全部完成退养。

(四)制定出台了《岳阳市天然水域禁止投肥投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新确定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规范渔业行为。

(五)启动了黑臭水体工程治理,城区内湖开展清淤、截污、活水、完善管网等治理行动。

十二、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2018年1-5月,岳阳市区优良天数107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3天,其中PM10由82 μg/m3上升到85μg/m3,距离年度目标70μg/m3差距21%,PM2.5为55μg/m3,距离年度目标46μg/m3差距近20%。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建筑扬尘防治不到位。餐饮油烟净化处理不到位,存在未经处理直排现象。(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岳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8.6%,比2017年略有下降,但AQI指数为4.27,同比改善1.6个百分点;2019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2.9%,PM10平均浓度为69μg/m3,PM2.5平均浓度为45μg/m3,同比2018年分别下降12.7%和10%,实现“双下降”。

(二)强化统一督促监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统一调度督促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严格落实《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岳环委办发[2018]1号)《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及“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检查各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查,并严格实行督查问题“挂销号”制。

(三)各部门履职齐抓共管。市政府出台《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明确由市城管局牵头,建立了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的城区禁炮四级管控体系。市住建局出台《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含棚改区)扬尘控制暂行规定》《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市城管局出台《岳阳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台账表》,落实中心城区道路、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烟花爆竹禁放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渣土运输项目实行项目审批负责制,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市工信、交通、农村等部门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实现2019年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四)联合执法促整改。岳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住建、市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北控.岳州府”建设项目、“熊仔锡纸烧”违法问题,并举一反三开展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借助智慧城管数字平台功能,对市城区建筑工地主要进出通道进行全时段远程监控管理,并安排专人值守,结合实地巡查情况,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

十三、全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和布局不平衡问题并存。全市累计建成有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厂28座,总处理能力可达66.3万吨/日,但实际处理能力远未达到设计标准。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5.5万吨/日,但实际处理量仅19.2万吨/日,负荷率仅54%,其中湖滨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和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虽已建成多年,直至目前仍没有正常运行。(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5万吨/日已于2018年9月底建成投运,目前该厂实际日处理污水量超过8万吨,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5万吨/日已经建成运行。全市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质改造工作全部启动,计划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全力开展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改工作。完成了东风湖周边34个直排的调查摸底,沿湖布设了7台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应急处理污水,确保污水在环湖截污干管未建成前不直排洞庭湖、长江。环东风湖拟新建的截污干管13.65公里,目前已建成11.2公里,其余管网也已实施临建及清表等实质建设工作。

(三)完善市中心城区管网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岳阳市县以上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 年)》,制订了中心城区管网建设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新建污水管网120公里,其中主城区94.16公里。2019年为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加快市中心城区管网配套建设力度,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完善管网建设确保罗家坡二期正常运行;岳阳楼区配合市城投集团加快完善管网建设,马壕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实现通水调试。为提高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和湖滨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能力,已建成海关路、联港路、洪源路顶管4公里,安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望岳路排水改造已完成主管重力管铺设累计完成4137米、主管压力管铺设累计完成3380米。三峡集团先期实施3P项目湖滨污水系统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已完成累计完成新建管线约13576米,路面恢复累计9066米。尽快实现湖滨污水处理厂和城陵矶新港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十四、全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普遍偏低。岳阳市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级A标准提质改造的仅3家,完成率仅50%;12座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够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仅3家,完成率仅25%。(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了提标改造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岳阳市南津港、岳阳县葛州坝污水处理厂临时提标改造方案,云溪区工业污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提标改造方案,临湘、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改造方案,其他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

(二)依法简化相关程序,加快工作推进。原则上实行了工程建设与前期审批手续同步进行,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均走快速审批程序,全部启动工程建设。

(三)全市1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达到序时进度。截止10月底,屈原区提标项目已竣工并通过环保验收,临湘市项目已全面完工;中心城区南津港、湖滨、临港3个项目基本完成,正在试通水运行;汨罗市项目进度已完成90%;云溪区已完成80%;平江县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的60%;岳阳县临时提标已完成,正式提标项目虽然开工较晚,但县委县政府强化调度,24小时进行施工,进度推进较快,土建部分预计11月底完成;君山区项目正在抓紧施工,已完成投资进度约60%,本月进度较快。预计今年底,全市1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都能全面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实现通水试运行。

十五、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不快。全市已建成并运行的污水处理厂10座,总设计规模仅2.2万吨/天,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实际处理量还远未达到设计要求,另有1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总设计能力也只有2.6万吨/天。华容县涉及华容河整改的沿线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还未建成。(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编制乡镇排水专项规划。进一步摸排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制订《岳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加快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 9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建成运行23个,其余70个纳入2019—2020年建设任务,2019年全面开工,2020年全部建成。截止10月已开工28个,其中7个基本建成,其他项目正在全力推进,落实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可全部开工。

(二)启动城乡污水处理收费试点改革工作。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2号),将乡镇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解决部分运行经费来源;尝试建立镇区(集镇)排水许可制度和乡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

(三)全力推进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华容河沿河三封寺镇、万庾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管网建设都已经完成并已经通水试运行。

十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全市许多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造成污水收集率较低,没有做到应收尽收。城区未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设施,下大雨时污水溢流问题突出。(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加快截污管网建设。按照《岳阳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污水管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岳政办函〔2017〕76号)和《岳阳市城区污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岳政办函〔2018〕53号)的要求加快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建设,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新建污水管网120公里,其中主城区94.16公里。

(二)完善管网分流改造。新区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核实)城区金泰滨城、美的梧桐庄园等已建在建新楼盘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马壕等老城区排水管网结合东风湖整治和旧城改造工程,同步做到雨污分流,确保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

(三)加力推进环南湖、东风湖、芭蕉湖管网建设。今年3月,三峡集团PPP项目正式入库10个子项目,总投资44.45亿元,包括污水厂回购及提标扩容、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管网建设306公里。3月份,我市提前开工了5个三峡集团PPP污水系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涉及东风湖、芭蕉湖、南湖流域等重点地区,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2019年基本完成东风湖截污管网建设,王家河、南北港河溢流口,芭蕉湖截污管网建设任务。目前第一期PPP项目清单已由市政府办发文,并在全面推进实施。

十七、城市固废危废处理设施建设缓慢,现有垃圾填埋场多数已严重超期超负荷运行,全市医疗废物无处置能力,但岳阳市垃圾焚烧厂和医疗废物垃圾处置中心截止目前均未建成,其建设进度难以满足实际需要。(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按期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并投运。岳阳市方向固废物安全处置公司建设运营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于2018年11月9日完成验收并正式投用,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已经建成投运,废水终端委托处理和蒸煮医废终极处置已签订接纳处置协议,全市医院废物可以正常处置。

(二)岳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正常。督促北京高能公司全力推进岳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该项目2018年1月开工,总投资5.9亿元,处理规模1200吨/日,2019年10月28日该项目已经点火试运行。

(三)县市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展顺利。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3.69亿元,处理规模500吨/日,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工程),总投资2.96亿元,处理规模600吨/日,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23亿元。汨罗和湘阴预计年底投入试运行。

十八、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目前运行的9家县级以上垃圾填埋场中,至少有5家存在渗滤液超标排放等问题,部分垃圾填埋场甚至没有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暂时滞后,正在加紧推进整改)

(一)立即组织调查污染情况,督促在用垃圾填埋场完成整改。完成平江县九龙、华容县虎尾山、湘阴县附山垸、屈原区凤凰乡横港村等4座存量垃圾场治理。平江县九龙存量场已完成垃圾封场,将渗滤液用车辆转运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完成全线15.8KM的主管道铺设及调节池体浇筑,目前正在铺设九龙垃圾场至西河公路0.7公里的支管;华容县虎尾山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湘阴县附山垸存量场于2019年9月28日完成竣工验收;屈原区凤凰乡横岗村存量场已经完成全部治理工作。

(二)完成市城区花果畈、华容县鼎山、汨罗市新桥等3座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工作,确保渗滤液达标排放;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17投入4000万元对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实施了防渗提质改造项目,对厂区积压的渗滤液,通过对现有渗滤液处理作业流程进行规范和对填埋场进行全覆盖,减少渗滤液产生,同时,租用1套日处理能力30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备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华容县鼎山、汨罗市新桥垃圾填埋场已完成提质改造主体工程,汨罗市新桥垃圾填埋场新增一台100吨渗滤液处理设备。

(三)加强对全市垃圾填埋场监管与监测,督促各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守法经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

十九、地下油罐更新改造进度未达要求,岳阳市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1342个(实际在营加油站油罐应为1434个)地下油罐改造(更新为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任务。至督察截止时(7月上旬),实际完成改造双层罐430个、单层加防渗池619个,尚有385个未完成,改造完成率仅为73.2%,工作进展严重滞后。(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的双层罐更新或完成防渗池设置。2018年12月底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已于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1434个地下油罐改造任务。

(二)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共上报在营加油站油罐数量共计1412个,已改造双层罐756个,已改造单层罐带防渗池591个(部分加油站考虑到罐体使用年限问题,在改造时将现有带防渗池的单层罐全部更换为双层罐,因此数据有变化),共计1347个,还需完成65个,已完成改造油罐占比95.4%。

二十、经开区、临湘市、平江县、屈原区等地禁养区内仍存在养殖场未退出。(完成整改)

(一)编制和修订市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制度。2018年6月,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岳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年)》正式实施。2018年6月,岳阳市农业委制定了《岳阳市畜牧业发展三年规划(2018-2020年)》(岳农发[2018]37号)。2018年10月,建立了由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务、规划等部门参加的“岳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岳政办函[2018]100号)。

(二)2018年12月底前,经开区、临湘市、平江县、屈原管理区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已全部退养。

(三)完善巡查检查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将已整改的养殖场全部纳入日常环保监管范围,继续加强禁养区常态化的执法巡查,严防退养反弹。

二十一、养殖企业普遍存在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甚至缺失的问题。(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一)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岳阳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岳政办函[2018]57号);为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科学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岳阳市农业委发布了《岳阳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标准(试行)》(岳农发[2018]43号)。

(二)完善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全面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了81.74%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了100%)。

(三)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禁养制度和新建畜禽养殖场准入制度。新建规模养殖场(养殖企业)必须由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务、规划等部门实行联单联批,并同步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或优先布局在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区域,禁止新建无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或无集中粪污处理设施可供利用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企业)。

二十二、工矿企业污染问题仍时有发生,如岳阳楼区双峰砖厂生产车间粉尘散排放严重,未采取喷淋或收尘措施,生产废气通过烟道直排;汨罗市归义镇上马村数家废铝冶炼企业存在废气、粉尘收集设施落后,治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情况严重;平江县安定镇安定村邓家组造铜厂无污染防治设施,三阳乡大源村福源狮铜像厂未通过环保验收;岳阳县工业园新源村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的气浮装置未封闭,产生恶臭气味。(完成整改)

(一)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限期改正。1.岳阳楼区环保分局责令双峰砖厂对扬尘治理设施和烟气喷淋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2018年底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了抽查检测,实现了达标排放,完成整改。2.汨罗归义上马村废铝冶炼企业已经完成整改,改造完善了废气、粉尘收集设施,安装了自动监控,完善了雨污分流管道,实现了达标排放。3.平江县安定镇安定村邓家组造铜厂已整改完成;三阳乡大源村福源狮铜像厂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安装完毕,中频熔铜炉。液化气培壳炉等设备已整改。4.岳阳县利尔康公司完善了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收集和处理装置,实现了达标排放,完成整改。

(二)加强执法监管,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开展对辖区内建材、有色、火电、化工、陶瓷、印刷、家具制造、造纸、轻工类等重点行业的工矿企业开展排查整改,监督企业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严从重惩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依法关停污染企业,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对于列入淘汰类的行业(企业),确保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标准依法关停取缔到位。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入园前将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二十三、近年来岳阳市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不断加重,而相应的监管人员和监管能力建设不相适应。一是人员编制紧张,编制严重不足,不能适应艰巨繁重的任务要求。二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后,执法车辆编制少,车辆老旧,影响执法效率。(完成集中整改,持续推进)

(一)调整体制改革,完善运行机制。2019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直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责进行整合,整合组建为市生态环境局。此次改革从市农业农村局增加2个行政编制人员到市生态环境局,充实环保执法队伍,增强环境监管力量,解决环保工作需要。

(二)增加和更新执法车辆,提高环境执法效率和监管能力。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涉改单位已调整更新1台执法车辆,目前车辆管理由市机关事务局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