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增设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段:6:30—21:00。
二、禁行区域:赶山路以北、长康路以西、君山区景明路以东、花果畈路连接望岳路、芙蓉路、沿湖路七里山段以南合围区域,以及金凤桥路、巴陵东路。
三、禁行车辆: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业作业车。
四、因生产经营、重点工程建设所必须,上述车辆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须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核准手续后方可进入。
五、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大型汽车,以及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车车辆作业期间,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区域道路通行。
六、增设电子警察12处:岳阳大道与金凤桥路交界处、岳阳大道与白石岭路北交界处、岳阳大道与白石岭路东交界处、巴陵东路与白石岭路东交界处、奇康路西与白石岭路南交界处、望岳路与芙蓉路交界处、沿湖路吉家湖社区路段、湘北大道北进口与赶山路交界处、湘滨大道北进口与赶山路交界处、白石岭南路与奇康路北进口200米处、洞庭湖大桥、冷水铺路与花果畈路交叉口南500米处。
七、本通告自2019年3月19日起施行。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