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和省安全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动态核查和延期工作的通知》(湘建安[2014]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我中心决定对已通过市级安全认证的97家及未通过安全认证的5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2)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通过市级安全认证的97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8月2日前将动态核查资料《企业在建项目汇总表》(附件3,可在岳阳建筑信息网下载)以及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各阶段达标验收意见(阶段性评定表)报送市安全认证中心。动态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完成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将会同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和抽查项目。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报送动态核查资料,以及经动态核查达不到市级安全认证条件的企业,报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安全认证。企业漏报或瞒报在建项目的,动态核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需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二、 对未及时申报或未通过安全认证的57家企业,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限期通过安全认证。对不按期通过安全认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理。
三、 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 提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在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