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传统习俗。但燃放时,硝烟弥漫、炮灰碎屑满地,产生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既污染环境又损害空气质量,导致雾霾产生,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并且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会造成噪声扰民,影响人们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安全、生态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在2017年7月26日颁发《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规定自2017年8月1日在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全域及云溪区、君山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
一、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从自身做起,教育引导家人、朋友树新风、弃陋习,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以自身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共同维护美好城市生活环境。
二、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从现在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安全、节俭、低碳环保的方式过节。
三、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从身边做起,及时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有效劝阻,或拨打有奖举报热线12319。
市民朋友们,少放一支烟花,多一分清新,少燃一支爆竹,多一份安宁。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共树新风,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岳阳篇章贡献力量!
最后,祝市民朋友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