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2017-2030)》批前公示

来源: 【字体:

山体水体是城市重要的生态设施,保护好城市山水资源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整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

2017年9月22日,《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经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岳阳市第二部地方立法,标志着山体水体保护进入法制化。市人大要求同步编制《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并实施好保护规划和保护条例。

保护好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岳阳市、洞庭湖区乃至长江中游均有重要意义,是绿色、理性、协调发展的重中之重。为落实《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有效保护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水体,促进城市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协调推进,为岳阳“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总体目标提供良好生态支撑,特制定本规划。

公示日期: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9日


一、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2017-2030)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山体水体空间格局保护规划

第三章   山体保护规划

第四章   水体保护规划

第五章   山体水体修复利用规划

第六章   山体水体利用规划

第七章   规划实施措施与保障

第八章   附  则

    附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有效保护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水体,促进城市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协调推进,为岳阳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总体目标提供良好生态支撑,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战略机遇,紧扣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战略目标,充分发挥山环水绕、山水天成的优势,优化城市山水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宜居性与区域综合竞争力。

    第3条    规划原则

    1、整体管控、分级保护

对城市规划区内山水格局进行整体管控,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结合,注意城市生态廊道与结构性生态绿地的保护;同时,根据山水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的差异以及受城市发展影响程度的不同,分类、分级保护。

    2、理清问题、凸显特色

科学分析现状问题,分析岳阳山水资源特色,发挥资源优势,突出自然风貌,因地制宜,营造岳阳独特的江湖绕城、山清水秀的诗意山水空间。

    3、科学合理、生态优先

强化区域内自然生态的整体性、多样性、延续性,有效遏制侵蚀自然山体水体的现象,构建山体水体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城市提供有效的生态安全屏障。

    4、统筹兼顾、理性务实

结合上位及相关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理顺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关系,统筹兼顾、理性务实,保证规划的可操作性与严肃性。

    第4条    规划依据

1、国家、省、市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正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7)  《水功能区管理办法》(2003年);

8)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9)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10)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04年);

11)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

13)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

14)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5)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年版》

16)    《公园设计规范》;

17)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2年);

18)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2016)》;

19)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2016)》;

20)    《湖南省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要点》;

21)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2、上位及相关规划

22)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3)    《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24)    《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25)    《岳阳市城市水利规划(2016-2030年)》;

26)    《岳阳市城区水域保护规划(2016-2030)》;

27)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森林资源)保护专项规划》;

28)    《岳阳市生态基础设施规划》;

29)    《岳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

30)    《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31)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32)    《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30)》;

33)    《岳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34)    《岳阳市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35)      其他相关规划及部门计划。

    第5条    规划范围

根据《岳阳市总体规划(2008—2030)》,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层面:整体管控区与重点保护区。

整体管控区包括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和铁山水库,规划总面积约1541.6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1500平方公里,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和君山区三个行政区1463.2平方公里,临湘市白云镇相关二个村4.3平方公里;麻塘镇相关七个村18.2平方公里、新开镇相关三个村14.3平方公里。铁山水库41.6平方公里。

重点保护区包括城市增长边界内区域(62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麻塘镇和新开镇相关区域以及铁山水库,规划总面积约为696.1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第7条    规划目标

至规划期末城市整体山水特色浓郁,山水生态及景观功能较强;山体的森林覆盖率达到95%,各类水体的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Ⅲ类标准,最终营建“城在山中、山在城中、城在水中、水在城中”,山、水、城相依共融的城乡空间,使城市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清新。

第二章   山体水体空间格局保护规划

    第8条    城市规划区山水空间格局

强化现有山水格局,形成“三带八湖九楔”的点线面生态网络, 构建山环水绕,山、水、城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三带”:即三条城市生态带——北侧的长江、西侧的天井山系、东侧的幕阜山系;

“八湖”: 指散布在城区的八个湖泊——南湖、东风湖—吉家湖、芭蕉湖、松杨湖、白泥湖、濠河、洋溪湖以及采桑湖;

“九楔”:指联系“三带八湖”的山水楔形绿带,包括华容河水楔、洞庭湖水楔、麻布大山—赶山—南湖绿楔;黄峁山—南港河—三眼桥湖(南湖)绿楔;昆山—胥家桥港—石板堰港—吉家湖、东风湖绿楔;小木岭—骆花岭—枫树坡-格石岭—芭蕉湖绿楔;五尖山—黄茅大山—伏牛山-笔架山—青山—松杨湖绿楔;陀鹤山—幼希山—豹子坡—南林山—鄂家山—白泥湖绿楔;荆竹大山—青山—马鞍山绿楔。

     第9条    山水空间格局保护路径

整体管控:城市发展应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选择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尽量减少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对山水自然格局的影响。

分级保护:对各类山体水体分级分类,分别制定相应的保护细则,明确保护范围、位置、管控措施、责任主体与监督等制度。

    第三章   山体保护规划

第一节  山体保护目标及等级区划

    第10条  山体保护目标

对规划区内山体地形地貌及其森林植被资源进行全面的保护与管控,受损山体得到有效修复,山林植被覆盖率稳步上升,生态功能逐步加强。

到2020年,城市规划区内受损山体地貌恢复、地表植被覆盖率达到80%。其他山体森林覆盖率达到93%;到2030年,城市规划区内受损山体地貌完全恢复、地表植被覆盖率达到90%,其他山体森林覆盖率达到95%;

    第11条  山体分级界定

规划对规划范围609座山体进行现状调研,根据生态敏感性分析确定具有保护价值的自然山体186座,分成两个保护级别,分别为一级保护山体、二级保护山体。

一级保护山体73座,占地面积约7846.4公顷,山体森林面积7326.7公顷,一级保护山体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18%,占山体总面积的24.79%,一级保护山体森林覆盖率约93.4%。

二级保护山体113座,占地面积10013.3公顷,山体森林面积9169.4公顷。二级保护山体占规划区总面积的6.61%,占山体占地总面积的31.64%,二级保护山体森林覆盖率约91.6%。

一、二级保护山体数量、面积分区统计详见附表一。

     第12条  山体保护名录

城市规划区一级保护山体73座,名录见附表二;

城市规划区二级保护山体113座,名录见附表三。

第二节 山体保护管制规划

    第13条  山体分级管制规划

根据山体保护级别制定相应的管制措施,对山体进行分级管控。

     1、一级保护山体

该类山体对岳阳市的环境安全和生态至关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管制要求如下:

1)禁止进行影响山体地质地貌、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的开发与利用,如倾倒或者堆放垃圾、工业废渣等废弃物;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挖山、开矿、采石、采砂、毁林开垦;新建、改建、扩建墓地等。

2)禁止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3)禁止采伐、移植、毁坏林木,非法采伐、移植、毁坏林木,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法狩猎。因保护、管理、科研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相关开发活动的,应当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封山育林,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对适宜树木生长的灌草地和未利用地,应因地制宜,采取人工造林或封山育林等措施增加山体植被,提升生态功能。

5)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6)对山体林地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采伐,应当严格执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的相关标准,采取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森林群落的作业方式。

7)严禁其他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行为。

8)该类山体需要进行整治、造林、培育等项目时,需要从严论证、从严把关,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干扰。

     2、二级保护山体

该类山体在对其严格保护的同时,可兼顾农业及旅游业发展,严格限制非法占用,管制要求如下:

1)不得进行破坏山体整体功能的开发与利用。

2)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禁止挖山、开矿、采石、采砂、毁林开垦。

3)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二级保护山体范围内倾倒或者堆放垃圾、工业废渣等废弃物;不得采伐、移植、毁坏林木,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法狩猎;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墓地以及进行其他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行为。

4)该类山体可适度发展经济林、果园、作物种植等,是岳阳市开展生态整治与调整利用结构的重点区域。

5)该类山体可进行有序开发,适度发展旅游观光业。

6)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占用山体,根据山体土地的适宜性合理选择配置利用类型,调整现有的农业利用结构,如发展生态果园、绿色农业等,以控制环境为主导原则,鼓励退耕还林,原则上不利用该类山体新开辟耕地。

7)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改善山体生态环境。

8)需占用该类山体的建设活动,应进行科学论证,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14条  山体分区域管制

将规划区分为重点保护区内、外两个区域分别进行不同等级的管制。

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山体:采取保护和修复并重的措施,保护山体明确核心保护区、生态控制区以及建筑景观控制区。针对每处保护山体,划定保护图则,确桩定界,明确具体的保护措施,提出修复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生态复绿,丰富山体植被,塑造优美的景观与良好的生态环境。

重点保护区范围外山体:对山体本体进行保护,划定核心保护区。有特殊需求的山体可以划定保护图则,进行重点保护。

     1、核心保护区

核心保护区指山体山脚线以内区域。

在山体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1)倾倒或者堆放垃圾、工业废渣、砂石等废弃物;

2)非法采伐、移植、毁坏林木,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法狩猎;

3)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4)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5)擅自挖山、采石、采砂、取土、开垦林地;

6)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7)其他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行为。

     2、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指为保护山体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保证临山空间的公共性,沿山体山脚线外划定至少30米圈层作为山体山脚的控制区,同时作为山体生态系统与城市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空间。

生态控制区多以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等公共(用)设施、生态设施用地为主。生态控制区范围内,除了必要的山体景观游乐设施外,限制建设其他任何项目。

    3、建筑景观控制区

建筑景观控制区仅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160平方公里)。

划定在生态控制区外围70米范围区域作为建筑景观控制区,山体周边70米范围内有城市主、次干路的,以城市主、次干路为界。

建筑景观控制区内建筑限高为54米。

     第15条  山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对一、二级保护山体上符合天然林保护区划界定条件的森林,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2、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

对坡度25度以上坡耕地以及赶山、甄壁山(月山)的所有常耕地和双花水库、兰桥水库、黄洋水库、白泥湖、芭蕉湖等水体迎水面15~25度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

    3、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

对一、二级保护山体没有列入天然林保护、坡耕地退耕还林、省级以上公益林保护工程范围的,划定为市县级公益林,参照省级以上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建设省级森林公园、城市和郊野公园、植物园

加快规划区内的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羊角山森林生态博览园建设力度,加大对黄峁山的保护力度,在黄茆山合理布局建设集科研、园艺、科普为主业的城市植物园,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

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加大加快山体公园的建设力度,如八仙台公园、枫树山(风雨山)公园、架子山公园、珍珠山公园等,建成市民休闲、康体的重要场所,成为建成区名副其实的“绿肺”、“天然氧吧”。

    第16条  景观控制规划

1、绿线适当外扩,避免四周围合。“城区山体”体量不大、海拔不高、高差也小,绿线外扩30米。同时,留出山体景观廊道及人员出入通道,避免建筑沿山脚线密集布局地将山体围合。

2、临近保护山体的建筑物限高、限面宽,避免建筑物对背景山体的遮挡。

3、山体人文景观保护:各个山体的详细保护规划应根据当地文脉及山体的具体情况设立不同的文化主题,将城市规划区的乡土文化、生态文化、湖湘文化、忧乐文化融入到山体保护之中,将山体区域内原有的文化根基进一步延展,突出不同山体的文化主题特色。

第四章   水体保护规划

第一节  水体保护目标及等级区划

    第17条  水体保护目标

积极实施截污管网建设与水体治理,消除黑臭水体,制定相关地方水保护政策,结合水体管理管控手段,近期基本实现“水清、水活、水净、水美”和“江河、湖泊和绿岸”水景观相互映衬的目标。

2020年城市污水管网截污率达到80%,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规划区保护水体面积不减少,水质达到Ⅳ类水水质。

2030年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部截污,规划区水体达到Ⅲ类水水质,饮用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水的水质目标,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重现生机,河湖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第18条  水体分级界定

根据水体生态敏感性评价对规划范围内水体进行分级保护。将高敏感区水体划为一级保护水体,共36处;中敏感区水体划为二级保护水体,共150处;其他沟渠、山塘为低敏感区水体,共8196处。

一级保护水体:即高敏感水体,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内的水体、城市规划区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体、蓄滞洪区内的水体、省级河道、行洪除涝骨干河道、100万平米以上的湖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水体。

规划确定规划区范围有一级保护水体36处,包括南湖及其支流(王家河、北港河、梅溪港、黄梅港、南港河)、芭蕉湖、松杨湖、东风湖、吉家湖、濠河、云溪河、枫桥湖和凌泊湖。

二级保护水体:即中敏感水体,共150处,多以小型湖泊、水库、溪流(河港)为主。  

第19条  水体保护名录

城市规划区一级保护水体36处,名录见附表四、五、六;

城市规划区二级保护水体150处,名录见附表七、八、九。

第二节  水体保护管制规划

    第20条  水体分级管制规划

根据水体保护级别制定相应的管制措施,对水体进行分级管控。

1、一级保护水体

该类水体对岳阳市的环境安全和生态至关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不能进行任何有损水体生态的开发活动,具体管制要求如下:

1)禁止进行任何破坏水体生态环境、影响水质的开发与利用活动,如投肥、投饵养殖;倾倒垃圾、工业废渣等废弃物;排放未经处理或者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和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液体;丢弃动物尸体,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以及围填、采砂、挖泥等行为。

2)应维持河湖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4)禁止在河湖、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5)禁止在水体蓝线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6)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7)在水体保护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水、跨水、临水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水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因建设前款工程设施,需要扩建、改建、拆除或者损害原有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范围应当负责扩建、改建的费用和损失补偿。但是,原有工程设施属于违法工程的除外。

2、二级保护水体

该类水体在对其严格保护的同时,应兼顾农业发展,严格限制占用,管制要求如下:

1)禁止在水体蓝线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2)禁止在水体蓝线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3)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4)可在保证水体功能和水质的情况下进行有条件的开发和利用。

5)开发利用时,应当行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6)开发利用时,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等需要。

     第21条  水体分地域管制

对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外的水体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

重点保护区范围内水体:明确“三线三圈”——蓝线、滨水绿线、滨水建筑灰线、水圈、滨水绿圈以及外围保护地带。针对每处保护水体,划定保护图则,界定坐标,明确具体的保护措施,提出修复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水生态恢复。

重点保护区范围外水体保护:对水体本体进行保护,划定蓝线。有特殊需求的水体如饮用水源划定保护图则,进行重点保护。

    第22条  重点保护区水体空间管制

重点保护区水体空间保护分三个层次——水体本体、滨水绿带以及滨水建设。水体保护主要通过划定水域控制线(城市蓝线)、确定水圈管控措施,滨水绿带主要通过划定滨水绿化控制线(滨水绿线)、确定滨水绿圈管控措施来保护水体,滨水建设主要通过划定滨水建筑控制线(灰线)以及确定滨水外围保护地带管控措施来进一步保护水体。

    1、水体蓝线划定

南湖、东风湖、芭蕉湖蓝线根据高控水位27.56米划定;月形湖蓝线根据高控水位26.8米划定;关门湖、吉家湖根据高控水位27.06米划定;白杨湖根据高控水位27.44米划定;濠河根据高控水位25.56米划定;白泥湖、肖田湖、鲁家湖、枫桥湖根据高控水位23.58米划定。

王家河、梅溪港为规划新建(整治)水体,按照规划确定的水域控制线划定蓝线,王家河蓝线根据《王家河综合治理工程规划》中确定的水体界线划定;梅溪港蓝线根据《岳阳市梅溪港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中确定的水体界线划定;北港河与南湖三眼桥湖相通,水体流动性不大,因此本规划北港河蓝线按南湖高控水位27.56米划定。

重点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库根据堤顶临水一侧界线以及设计库容水位控制。

    2、水体滨水绿线划定

南湖滨水绿化控制线即为蓝线(水域控制线)原则外延50米,局部地段近期可少量减少,未来规划随着岸线整治、滨水建设等逐步达到要求;东风湖、吉家湖两湖的滨水绿化宽度原则不少于30米;月形湖的绿化控制线根据体育休闲公园的规划控制;王家河的滨水绿化线东为城市道路临水边界,西至建设用地红线;北港河、松杨河的滨水绿化线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两侧城市道路临水一侧为界;白杨湖根据城陵矶新港区控规道路规划情况,滨水绿化带至水体周边道路临水一侧,滨水绿化宽度控制在30-60米之间;关门湖形态为指状,根据其水体形态以及考虑周边建设用地开发、土地价值等因素,规划关门湖滨水绿化最小宽度控制为30米。

其他区域由于没有现状建设用地的影响,滨水绿化宽度最小控制60米,宜宽不宜窄;芭蕉湖滨水绿化最小宽度控制为60米,北侧为山体,滨水绿化宽度适当增加至150米;松杨湖、枫桥湖、桑泥湖、鲁家湖、濠河滨水绿化最小宽度控制为60米。

南港河县道031以北段滨水绿化最小宽度控制为50米。

    3、城市灰线(滨水建筑控制线)划定

滨水绿化控制线外4米位置即为灰线(滨水建筑控制线)。

    4、水体“三圈”管控规划

1)水圈管控规划

(1)管理通则

水圈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水域控制线内的水体;禁止影响水体(水系)的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措施;禁止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水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城市水体蓝线进行坐标定界,设立标识,明确蓝线管控范围。

(2)特殊情况占用水体情况管理

Ø  临时占用水圈的行为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水体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占用水体承诺书,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临时占用水体承诺书应当载明占用期限、范围、用途、方式、恢复措施及其费用等。

临时占用水体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确需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延期手续。临时占用水体只允许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占用水体期满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恢复水体原状。

Ø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水体的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般不得占用一级保护水体;在城市规划区内确需占用的,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

Ø  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水体的

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占用一、二级保护水体。

确需占用水面或者改变水面形状的建设活动,实行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需做到水体占补平衡,且必须先补后占,做到水体面积、容积和功能的占补平衡。

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需要改变河湖形态的,经专门论证后,在不减少河湖水体面积、容积、功能等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滨水绿圈管控规划

绿圈范围内不得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该范围内可布置工程湿地,与绿化、公园等景观建设相结合;亦可适当布置部分与水保护和利用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或基础设施,体量宜小不宜大,建设量均应严格控制,如建设环水道路、公厕、小卖部、驿站等小型建筑。

该范围现有建筑应逐步拆迁安置,建筑拆除或改作与水保护和利用相关设施用途。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水体、绿圈控制管理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和规定执行。

3)外围保护地带管控规划

不得在外围保护地带建设影响水体的建筑,如布局工业用地、设置垃圾填埋场、危险品仓库等。现为工业企业用地的应有计划实施退二进三,实现滨水区的有效保护。退二进三有困难的应做好给排水规划及环境评估等,切实做好水体保护。

    第23条  水体分流域管控

洞庭湖以东区域规划划定15个水体流域分区,见附表十。

君山区(洞庭湖以西区域)规划划定5个排区,见附表十一。

对各流域内的水体进行系统保护,在源头植物造林,建立防护林带,增强水土保持;中游疏浚河道、保障泄洪通道通畅;下游严格保护控制内湖面积,保障纳洪能力不减弱。

保持流域内水体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变水体水文特征。在流域内不得随意改变各水体的流域范围,如需进行调水或者进行水体联通,必须进行科学严格的论证,经专家和部门同意,公示后方可进行。

对流域内各水体进行生态修复需注意保持流域内的水环境的协调统一。

    第24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

铁山水库和其他水源地按照国家有关水源地保护法规条款执行。

    第25条  洞庭湖和长江的保护

洞庭湖的保护根据湖南省有关洞庭湖的相关规划保护要求执行。

长江的保护根据国家、湖南省有关长江的相关规划保护要求执行。

    第26条  水污染防治措施

1、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3、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6、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7、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8、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9、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10、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五章  山体水体修复规划

    第27条  山体修复规划

规划通过工程措施与绿化造林方式实现自然山体地貌与植被修复的目标。

根据山体受损原因的不同,修复受损山体分别采用工程措施及覆绿措施。

工程措施包括易滑坡山体加固、边坡治理及受污染土壤改良。覆绿措施主要包括乔灌草绿化和藤本植物绿化。

    1、受损山体工程治理

对受损山体进行工程稳定性评估,对不稳山体要采取加固措施;对因采石、采矿等形成的矿坑进行边坡治理,恢复山形,回填土壤;通过对受污染土壤化学分析,采取化学或生物方法进行修复,恢复其生态功能。规划对受损的黄茆山、天井山等山体进行边坡治理及土壤回填,恢复其山形。

    2、乔灌草覆绿治理

该方式适用因取土而造成景观及植被遭受破坏的白鹤山、樟树铺山、金林寺山、老四屋场山、沈家坡、元家山等5座山体的受损区域修复,修复面积7.9公顷。

规划建议采用乡土品种的乔木、灌木、草本按园林绿化方式造林。乔木树种采用多树种混交。常绿、落叶树种搭配;色叶、色花、色果树种搭配,并考虑林下灌木、草本的生长按适当的密度栽植。

    3、藤本植物覆绿治理

针对因采石造成山体的景观、植被受损的情况,采用藤本植物绿化来修复受损山体的受损区域。涉及黄茅大山、天井山、黄茆山、太和山、双戟坡、桃花洞-黄元山低丘区等6座山体,修复面积36.1公顷。

1)山体的中、上部:喷播含肥土壤与当地品种草籽的混合物,并适时浇水、及时采用喷播的方式补齐生长不良或空缺地块。

2)山体基部:选择有土地点或通过人工填加客土的方式营造栽植穴,栽植霹雳、爬山虎等向上攀沿的耐旱乡土藤本种。并加强管理,适时浇水、施肥、补植。

重点修复山体见附表十二。

    第28条  水体修复规划

水体修复规划采用“截污—净水—绿水”三部曲进行。

截污即截断污染源,包括完善城市截污系统,提升工业企业工艺等;净水即对水体进行治理,包括采用打捞漂浮物等物理方法,投放生物制剂构建水下森林系统来恢复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水体的自净能力。个别被工业企业污染严重的水体,还应对水体底泥进行清理。必要时经充分论证,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调水引源等方式增强水体流动性,保证水体的自净能力不减弱。

绿水即对滨水岸线和滨水绿地的整治,营造滨水绿圈,维护水体及其周边生态系统的稳定。

重点修复水体见附表十三。

第六章 山体水体利用规划

    第29条  山体利用规划

山体的利用和开发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1、城市公园或郊野公园建设

在中心城区可利用自然山体,结合园林建筑与景观小品,以休闲游憩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兼顾形象展示、科教健身、文化艺术、防灾避难等多项功能,建设向社会开放,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形成以山体为核心的,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带状绿地等的城市公园体系。

此外,在中心城区之外,建设一批以山体特色为主的郊野公园与山地公园,包括森林公园的建设,如五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天井山省级森林公园、黄峁山省级森林公园等5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

    2、划定市级生态公益林

划定生态公益林既是一种山体保护措施也是一种山体利用的方法。

规划划定的一级、二级保护山体,除已划定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保护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保护外,本次规划把其余部分全部划定为市级公益林,实施公益林保护工程。对局部低效林地段,开展森林调优,提质改造建设,增强森林生态景观功能。

    第30条  水体利用规划

水体的利用和开发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1、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

规划利用白泥湖、洋溪湖、肖田湖、采桑湖及其周边湖泊等水产养殖功能为主的水体,结合粮食生态、加工及其相关配套,形成2个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云溪北部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君山西部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

云溪北部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以白泥湖—石港—肖田湖—泾港—洋溪湖及其周边水体为水产养殖主体,主要以淡水鱼、螃蟹、龙虾养殖为主,同时结合云溪北部的农田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生产,建设成为云溪北部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

君山区西部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以采桑湖、华洪运河及其周边水体为水产养殖主体,主要以淡水鱼、龙虾养殖为主,同时结合君山区的农田粮食生产、蔬菜生产,建设成为君山西部农渔一体综合示范区。

2、湿地公园或城市公园

规划利用南湖黄梅港、南港河,白泥湖、濠河等水体,形成多处湿地公园,如黄梅港湿地公园、羊角山湿地公园、白泥湖湿地公园、濠河湿地公园等。

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可将关门湖、雷公湖、月形湖、枫桥湖、白杨湖、王家河、梅溪港、北港河、凌泊湖等建设成为城市水体公园。

第七章   近期建设及规划实施保障

    第31条 近期建设项目

近期建设内容分为山水管理体系建设和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两部分。

    1、山水管理体系建设

明确一级保护山体水体的保护范围及其地理坐标,并对保护山体水体设置标识。

明确一级山体水体的“山长、河(湖)长”,推行“山长制”、“河(湖)长制”管理,强化山水资源管控管理力度。

整合规划、国土、林业、水务、环保等数据系统,建立空间信息平台,完善城市规划区一张图系统,建设数字化资源管理系统。

    2、生态体系建设

1)主城区活水工程

深化主城区四湖(南湖、芭蕉湖、吉家湖、东风湖)连通工程方案,实施河湖或绿带连通工程,构建主城区生态蓝绿格局,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继续实施南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北港河(梅溪港)、南港河、王家河、黄梅港等的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南湖水质;加快推进王家河二期工程建设,改善王家河及南湖水质;开展黄梅港整治工程,建设湿地公园,净化黄梅港水质;完成南北三大湖水生态环境整治(蛇皮套整治工程)。

实施芭蕉湖综合整治工程,确保芭蕉湖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实施东风湖—吉家湖整治。

2)实施黑臭水体整治

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消除主城区17个黑臭水体。

实施濠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洞庭博览园项目进度,濠河水生态治理结合周边大型文化设施的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实施松杨湖水生态整治。

3)完善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建设

根据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和城建计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4)建设一批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

启动建设八仙台、枫树山、珍珠山、九华山、架子山等山体型城市公园,充分挖掘山体及其周边水体等的历史文化内涵,成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启动岳阳市植物园的选址等前期论证工作。

建设好五尖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清溪省级森林公园、天井山省级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

启动建设一批城市型湿地公园,包括黄梅港湿地公园、羊角山湿地公园、濠河湿地公园、白泥湖湿地公园。

    第32条  法律法规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在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现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岳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落实《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实现“依法治水、依法护山”,使山体水体的保护、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都纳入法制轨道。

    第33条  行政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山长制”、“河(湖)长制”。

理顺山体水体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管理机制,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将山体水体保护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首先,推行“山长制”、“河(湖)长制”,明确责任人,切实保障规划能落地实施,使山水资源保护到位。其次,应在山体水体联席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政府及国土、林业、水务、园林绿化、规划、环保等各相关部门,应分清各自职责与管理权限,健全相应的工作与责任机制,对山体水体保护、利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常态化和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进行报告。

    第34条  经济措施:资金保障,实施通畅。

加大财政投入,保证资金的来源。实行投资分级管理,将山体水体保护、开发利用与绿化建设纳入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纳入各级综合开发计划和固定投资计划中来,做到保护与建设费专款专用。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山体水体的保护和修复。

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山体水体保护,由市政府统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相关行为。

    第35条  监督措施:多方监督,社会公开。

承担山体水体保护管理的属地政府(管委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对山体水体保护和利用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的权威性和管理力度,增强部门之间的联动。相关管理部门对其内部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发生。保护和利用工作贯穿到城市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各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36条  宣传措施: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加强对山体水体保护利用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保护山体水体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山体水体保护、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意识、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守法意识,并建立相应的情况反映和问题举报机制,形成全体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山体水体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八章   附  则

    第37条  规划成果组成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其中附件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和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说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8条  规划生效日期

本规划自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39条  强制性条文管理

本条款中加粗且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40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由岳阳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规划解释权属岳阳市规划局。


附表一:

自然山体按保护等级权属分山体数量面积表              单位:座、公顷、%

保护等级

山体数量

占地面积

占规划区面积比例

占保护山体面积比例

合计

186

17859.7

11.91

100.00

一级保护山体

73

7846.4

5.23

43.93

岳阳楼区

10

88.4

0.06

0.50

南湖新区

18

450.9

0.30

2.52

岳阳楼区、经开区共有

1

5.9

0.01

0.03

岳阳楼区、岳阳县共有

1

451.3

0.30

2.53

云溪区

30

3403.4

2.25

19.06

云溪区、临湘市共有

1

609

0.40

3.41

君山区

2

1552

1.02

8.69

经开区

8

749

0.49

4.19

经开区、岳阳县共有

1

533.8

0.35

2.99

岳阳县

1

2.7

0.02

二级保护山体

113

10013.3

6.68

56.07

岳阳楼区

5

429.8

0.31

2.41

南湖新区

10

55.2

0.01

0.31

岳阳楼区、经开区共有

1

16.9

0.01

0.09

云溪区

40

2900

1.91

16.24

云溪区、经开区共有

2

941

0.62

5.27

云溪区、临湘市共有

2

1425.3

0.94

7.98

经开区

47

3314.9

2.19

18.56

经开区、临湘市共有

4

240.7

0.16

1.35

临湘市

2

689.5

0.46

3.86


附表二: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一级山体保护名录

序号

山体名称

面积(ha)

属地

最高海拔(m)

相对高度(m)

保护级别

1

赶山

141.2

南湖新区龙山居委会

161.4

124

一级

2

象山

7.9

南湖新区龙山居委会

98.5

70

一级

3

冯家大山

17.8

南湖新区龙山居委会

86.5

58

一级

4

顺坡

23.9

南湖新区龙山居委会

112

70

一级

5

柳树坡

8.1

奇家岭办事处畔湖湾居委会

72.4

42

一级

6

野鸡坡

5.2

奇家岭办事处齐家居委会

60.2

30

一级

7

老虎咀山

0.6

洛王街道延寿村

42.6

15

一级

8

羊角山

6.1

奇家岭办事处齐家居委会

52

22

一级

9

姜家咀山

13.8

农科所、林科所

46.2

20

一级

10

尚书山

4.4

求索街道林科所

41.9

15

一级

11

猪婆咀山

3.4

奇家岭办事处畔湖湾居委会

68.2

38

一级

12

良台山

1.6

洛王街道延寿村

59

26

一级

13

架子山

13

洛王街道冷水铺村、洛王居委会

85

30

一级

14

汪家坡山

2.4

洛王街道花果畈村

57

25

一级

15

木鱼山

8.6

奇家岭办事处畔湖湾居委会

52.9

24

一级

16

奇盘庵山

11.6

洛王街道延寿村

47.8

20

一级

17

甄壁山(月山)

83.1

滨湖街道六工区,吕仙亭街道龟山居委会

139.54

109

一级

18

九龟山

14.4

湖滨街道龟山居委会,求索街道南湖渔场

42.4

20

一级

19

南津港山

4.6

南湖新区

56

22

一级

20

肖家坊山

0.8

南湖新区求索街道天灯居委会

46

20

一级

21

金鄂山

41

金鹗山街道金鹗山居委会

96

59

一级

22

市委大山

3.6

王家河街道杨树塘居委会

78.6

34

一级

23

八仙台

22.7

滨湖办事处五工区

111

70

一级

24

九斗坡山

14.8

滨湖办事处四工区

45

20

一级

25

陈家咀山

17.2

滨湖办事处四工区

60.2

32

一级

26

虎形山

28

滨湖办事处二工区、四工区

64

22

一级

27

内赶山

38.8

滨湖办事处二工区

111.4

85

一级

28

刘三庙山

0.7

南湖新区求索街道刘山庙居委会

41.2

15

一级

29

新屋坡

5.9

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冷水铺村,通海管理处八字门村;经开区金凤桥管理处白石岭村

85

54

一级

30

麻布山

451.3

岳阳县麻塘镇麻塘,荣家湾镇新建村、大坳村;岳阳楼区郭镇乡磨刀村、麻布村

329.4

280

一级

31

马头山

28.1

陆城镇白泥湖村、丁山村

112.2

85

一级

32

铜鼓山

4

陆城镇白泥湖村

55.1

25

一级

33

马鞍山

17.4

陆城镇新设村、丁山村

108.4

85

一级

34

青山

50.4

陆城镇香铺村

124.2

95

一级

35

月亮岛

5.4

陆城镇香铺村

52.4

25

一级

36

鱼形山

8

陆城镇香铺村

58.4

30

一级

37

天螺蛹

16.5

陆城镇白泥湖村

82.8

55

一级

38

灵牌山

15.6

陆城镇白泥湖村

91.7

65

一级

39

毛家坡

12.6

路口镇省塘村

69.1

45

一级

40

扇形山

14.9

陆城镇香铺村,路口镇臣山村

97.4

70

一级

41

庙山

26.4

路口镇省塘村

89.7

65

一级

42

老虎坡(罗土坡)

38.4

路口镇省塘村

103.4

80

一级

43

龟山

3.4

长岭街道臣山村

67.5

70

一级

44

幼希山

229.5

长岭街道长炼,路口镇路口铺村

279

209

一级

45

马鞍山(云溪区政府旁)

2.8

云溪镇槠木桥社区居委会、洗马塘社区居委会、凤台山社区居委会

77

51

一级

46

刘家岭

219.5

云溪镇双花村

335.8

239

一级

47

乌龟尖

122.3

云溪镇双花村、清溪村

311.9

231

一级

48

天成岭

138.2

云溪镇清溪村、双花村

226.8

159

一级

49

天子山

136.5

云溪镇清溪村

185.2

167

一级

50

骆花岭

153.6

云溪镇清溪村

242.2

182

一级

51

凤心阳

65.2

云溪镇清溪村

270.5

190

一级

52

小木岭

419.9

云溪镇清溪村

479.7

373

一级

53

雷公尖

37.5

云溪镇清溪村

312

222

一级

54

天山咀

23.9

云溪镇清溪村

227.9

134

一级

55

黄茅大山(横过岭-赵家街)

257.5

云溪镇八一村、镇龙台社区居委会

323.2

283

一级

56

牯牛尖

449.5

云溪镇双花村、建设村、镇龙台社区居委会

252.5

190

一级

57

黄茅

毛大山南坡(楼山坡、春成坡)

178.3

云溪镇双花村

312.1

267

一级

58

狮子山

79.2

云溪镇双花村

273.1

192

一级

59

塝上

109.7

云溪镇清溪村

303.2

193

一级

60

陀鹤山

539.2

云溪区路口镇荆竹村、和平村

369.2

260

一级

61

应科山(笔架山)

609

云溪区长岭街道和平村、荆竹村;临湘市荆竹山林场,聂市镇民主村

367.6

310

一级

62

天井山

1466.6

天井山林场,许市镇洪水港村、铺子嘴村、黄金村、许家牌村、横岭村、高新村、凉亭村、肖台村、烟墩村

309.8

282

一级

63

君山岛

85.4

柳林州街道君山公园

70.8

44

一级

64

珍珠山

22.8

通海路管理处北港村

92

44

一级

65

张家坡-申桥低丘区东部山体

497.6

西塘镇花园村、三荷村、洪山村,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

196.4

119

一级

66

金凤桥水库西侧山体

74.5

金风桥管理处金凤桥村

86

45

一级

67

赵家冲

17.6

西塘镇三荷村、洪山村

184

66

一级

68

胡塘坡

45.2

西塘镇西塘镇林场

110.9

56

一级

69

烟坡

35.5

西塘镇新老村西塘镇林场、高城村

120.6

70

一级

70

枫树坳

49.1

西塘镇新老村

115.9

48

一级

71

刘庚什后山

6.7

康王乡茶蔸村

129.8

49

一级

72

黄茆山

533.8

经开区康王乡长石桥黄茆山村、长岭村、茶蔸村、长石桥村;岳阳县新开镇胜天村

293.1

197

一级

73

艑山

2.7

44

15

一级


附表三:

岳阳市城市规划区二级山体保护名录

序号

山体名称

面积(ha)

属地

最高海拔(m)

相对高度(m)

保护级别

74

马头大山

102.3

郭镇乡麻布村、建中村

204.9

164

二级

75

许家庄山

7.6

郭镇乡枣树村、建中村

117

56

二级

76

建中村山

8.3

郭镇乡枣树村、建中村

104

50

二级

77

枣树李山

7.2

郭镇乡枣树村、建中村

107

59

二级

78

胡家山

33.3

郭镇乡马安村

133.9

79

二级

79

白鹤山

9.4

郭镇乡马安村

112

70

二级

80

雨林山

4

奇家岭办事处仓田村,郭镇乡马安村

88.5

50

二级

81

石子山

30.1

郭镇乡枣树村

134

69

二级

82

公平山

12.9

郭镇乡枣树村

129

84

二级

83

彭冲山

35.7

郭镇乡枣树村

129

77

二级

84

枣树林林场山

53.7

郭镇乡马安村、双塘村、枣树村

91

85

二级

85

蔡家垄山

1.1

奇家岭办事处蔡家居委会

62.5

24

二级

86

千步台山-杨树低脚山低丘区

63.3

洛王街道胥家桥村

89.7

54

二级

87

邓家坡-太阳坡低丘区

39.9

洛王街道胥家桥村

106.1

62

二级

88

付家山

76.2

郭镇乡马安村

131.8

71

二级

89

王山

16.9

郭镇乡马安村,奇家岭办事处仓田村,康王乡长石桥村

128.7

78

二级

90

笔架山

20

陆城镇基隆村

99.1

75

二级

91

青山

13.7

陆城镇基隆村

76.4

52

二级

92

王子山

13.6

陆城镇基隆村

98.4

74

二级

93

高家坡

6.7

陆城镇基隆村

65.4

39

二级

94

格石岭

262.8

云溪镇滨湖村

91.5

64

二级

95

牛鸡山(鱼子山)

25.7

路口镇江湖村、南太村

92.3

60

二级

96

坳上

5.5

路口镇南太村,云溪镇八一村

73.8

31

二级

97

太和山

35.1

路口镇枧冲村、南太村、枧冲村

149.4

113

二级

98

黄金坳-青石傍-金竹傍

133.3

云溪镇双花村、建设村

163

111

二级

99

枫树坡-五方坡-夏塘坡

258.3

云溪镇团结村、建设村

137.4

102

二级

100

枫树垄对门山

65.7

路口镇路口居委会、枧冲村

151.8

100

二级

101

象形山

14

路口镇路口居委会

144

119

二级

102

后头坡

243

云溪镇建设村

203

144

二级

103

双戟坡

256.2

云溪镇团结村、建设村

226.3

182

二级

104

磨立尖

174.6

云溪镇青石村、友好村

209.5

159

二级

105

象鼻咀

26.2

云溪镇青石村

102.1

68

二级

106

凤形山

201.5

云溪镇八一村

191.1

115

二级

107

伏牛山

75.1

陆城镇基隆村,云溪镇八一村

153.7

120

二级

108

冷水坡

35

路口镇江湖村

100.4

70

二级

109

陈家坡

14.7

路口镇枧冲、南太村

84.8

60

二级

110

猪婆岭

33.6

路口镇枧冲村

126.4

84

二级

111

帝面山(犁耕山)

9.2

路口镇枧冲村

137.8

74

二级

112

拖刀山

13.2

路口镇枧冲村、南太村

141.4

80

二级

113

王家山

13.4

路口镇南太村、枧冲村

143.1

80

二级

114

鸡园山

35.9

云溪镇八一村,路品镇南太村

131.8

90

二级

115

对门山

4.9

云溪镇八一村

82.4

42

二级

116

泉水井

3.3

云溪镇八一村

76.1

35

二级

117

鱼子山

2.8

云溪镇八一村

70.4

29

二级

118

狮子山

2.7

云溪镇八一村

75.7

34

二级

119

107国道以北芭蕉湖畔低丘区

202.6

云溪镇桃李村、坪田村、建军村

74.2

51

二级

120

东茅岭-掌坳低丘区

137.6

云溪镇建军村、桃李村、青石村

184.4

133

二级

121

郭家坡

21.6

云溪镇青石村

149.5

52

二级

122

蒋家坡

16.5

云溪镇青石村

156.2

76

二级

123

杨家山西侧低丘

30.5

云溪镇青石村

137.9

95

二级

124

桃李桥-五爪松-青石-白马坳低丘区

246.2

云溪镇青石村、建军村、友好村

128

70

二级

125

黄家坡

18.9

云溪镇坪田村

142.7

92

二级

126

地头坳上

16

云溪镇桃李村

120.4

62

二级

127

毛家岭-石家碑

104.9

云溪镇桃李村

176

130

二级

128

蔡家坡

21.9

云溪镇桃李村

122.4

62

二级

129

白石咀-铁铺里

83.6

云溪镇桃李村

130.6

92

二级

130

岩岭

634.3

云溪镇团结村、友好村

234.1

110

二级

131

祖师尖

306.7

云溪镇友好村

231

206

二级

132

周家大山(赖子山)

613.8

长安街道五尖山林场

435.7

355

二级

133

荆竹大山

811.5

云溪区长岭街道荆竹村;临湘市荆竹山林场,聂市镇民主村、欣溪村、佛溪村

491

410

二级

134

毛家岭

72.6

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

146

96

二级

135

王家坡-干坡低丘区

57.1

西塘镇花园,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

178

98

二级

136

檀木岭

52.5

西塘镇花园村,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

154.4

104

二级

137

梅溪乡林场-地头坳低丘区

151.6

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梅子市村

116

66

二级

138

小石坑-郭家冲低丘区

54.7

西塘镇花园村

165.4

105

二级

139

风车口-谢家坡低丘区

183.2

西塘镇花园村

171.4

91

二级

140

李家-燕华张低丘区

47

西塘镇花园村

128.3

62

二级

141

桥头屋

157.2

西塘镇韩龙村、平地村

183.2

174

二级

142

枇杷山

557.8

西塘镇平地村、韩龙村

310.9

216

二级

143

戴家冲

72.9

西塘镇韩龙村

169

67

二级

144

姜家坡

101.9

西塘镇花园村、向阳村

149.5

84

二级

145

破塘坡

143.5

西塘镇向阳村、廖家桥村、花园村

143.2

80

二级

146

王家岭-土马坳低丘区

220.6

西塘镇向阳村

221.3

151

二级

147

乌龟坡

67.5

西塘镇平地村、向阳村

167

77

二级

148

窑火坡

52.1

西塘镇平地村、向阳村、廖家桥村

143.2

63

二级

149

堰头坡

6.6

西塘镇平地村

123.6

33

二级

150

毛湾里

31.4

西塘镇韩龙村、平地村

156

74

二级

151

王氏坡

31.3

金风桥管理处金凤桥村

109

67

二级

152

塘边山

3.4

西塘镇洪山村,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

98

41

二级

153

周家垄

36.9

西塘镇洪山村

96

45

二级

154

巴山

14.1

西塘镇洪山村,金风桥管理处金风桥村

94

35

二级

155

狮子山

15.6

康王乡长岭村,西塘镇洪山村,金 凤桥管理处金凤桥村

90.8

53

二级

156

刘家坡

27.7

西塘镇廖家桥村、平地村

99.5

20

二级

157

茶场坡

81.7

西塘镇平地村、向阳村

146

76

二级

158

付家坡

24

西塘镇三店村、平地村

123.3

57

二级

159

龙头岭

109.8

西塘镇韩龙村、平地村

162

82

二级

160

下石眼冲

17.9

西塘镇新老村

111.4

40

二级

161

蒋家坡

27.3

西塘镇韩龙村

142.1

62

二级

162

龙坡里

5.7

康王乡长岭村

73

27

二级

163

直弓塘后山

17.4

康王乡长岭村、黄茆山村

72.6

26

二级

164

岳奇岭

11.3

康王乡长岭、黄茆山村、木里港村

69.5

28

二级

165

檀木岭

9.7

康王乡长岭村

91

31

二级

166

廖家里山

84.6

康王乡黄茆山村 、木里港村

149.5

108

二级

167

细屋坡

61.2

康王乡长岭村、木里港村、新园村

83.4

43

二级

168

巴山-彭家山低丘区

25.9

康王乡长岭村

83.1

29

二级

169

联合水库周边山体

12.8

西塘镇联合村

76.5

23

二级

170

张家山

13.4

康王乡长岭村、新园村

84.2

22

二级

171

易家岭

3.4

康王乡长岭村

79.8

20

二级

172

大塘湾

7

康王乡长岭村,西塘镇联合村

80.8

20

二级

173

土冲山

16.1

康王乡长岭村

87.2

25

二级

174

守营坳-候家低丘区

74.9

西塘镇高城村、三店村、新老村

105.5

51

二级

175

荞麦坡-燕黄冲低丘区

129.3

西塘镇新老村、高城村

113.4

59

二级

176

兰桥水库南坡

86.9

西塘镇兰桥水库、高城村、兰桥村

108.4

64

二级

177

方保坳-麻家塘低丘区

194.5

西塘镇新老村,西塘镇林场

132.6

72

二级

178

峡山

47.6

西塘镇西塘村、兰桥村

93.6

50

二级

179

谭家冲

24.6

西塘镇兰桥村

84.8

42

二级

180

虎形山-王冲里低丘区

68.7

康王乡夹铺山村、茶蔸村

102

58

二级

181

葛家山

30.1

经开区西塘镇新老村;临湘市桃林镇治水村

110.3

30

二级

182

杨家园

13

经开区西塘镇新老村;临湘市桃林镇治水村

108.3

28

二级

183

宋家垄-邹家岭低丘区

168.5

经开区西塘镇新老村、兰桥村;临湘市桃林镇梓山村、东湖村

121.2

70

二级

184

枫树坳

29.1

经开区西塘镇新老村;临湘市桃林镇梓山村

118.6

50

二级

185

应科山-葡萄山

191.8

临湘市荆竹山林场,聂市镇民主村

367.6

310

二级

186

陀鹤山南坡

497.7

临湘市荆竹山国有林场,聂市镇欣溪村、佛溪村

369.2

260

二级


附表四(水体编号与图纸对应):

规划区一级水体保护名录(湖泊)

序号

水体名称

水域面积(km2)

高控水位(m)

低控水位(m)

保护级别

属地或区位

1

南湖

14.3

27.56

26.56

一级

南湖新区

2

采桑湖

6.31

27.5

/

一级

君山区

3

芭蕉湖

11.05

27.56

25.56

一级

岳阳楼区、城陵矶新港区、云溪区

4

松杨湖

4.05

25.56

24.06

一级

云溪区

5

白泥湖

9.58

25.08

23.58

一级

云溪区

6

东风湖

2.47

27.56

26.06

一级

岳阳楼区

7

吉家湖

1.17

27.06

26.06

一级

岳阳楼区

8

月形湖

0.25

26.80

25.80

一级

南湖新区

9

关门湖

0.6

27.06

26.06

一级

南湖新区

10

濠河

3.55

27.5

/

一级

君山区

11

团湖

1.6

28.5

/

一级

君山区

12

悦来河

1.77

29.00

/

一级

君山区

14

东北湖

2.90

26.90

/

一级

君山区

17

洋溪湖

3.26

25.08

23.58

一级

云溪区、临湘市

18

枫桥湖

1.02

25.08

23.58

一级

云溪区

19

鲁家湖

0.70

25.08

23.58

一级

云溪区

20

凌泊湖

0.25

/

/

一级

城陵矶新港区

27

肖田湖

2.91

25.08

23.58

一级

云溪区

31

陆城西湖

0.12

/

/

一级

云溪区陆城镇

32

七星湖

1.53

27.5

/

一级

君山区

33

白杨湖

1.44

26.58

23.58

一级

城陵矶新港区


附表五(水体编号与图纸对应):

规划区一级水体保护名录(河流、沟渠)

序号

水体名称

长度(km)

平均宽度(m)

流域面积(km2)

保护级别

属地或区位

1

王家河

7

250

6.8

一级

岳阳楼区、经开区

1

北港河

11

6-200

1.65

一级

经开区

1

南港河

1.5

250

42.6

一级

经开区、岳阳楼区

1

黄梅港

6.52

4

11.2

一级

南湖新区、岳阳楼区

13

铁山水库输水干渠

50

/

/

一级

岳阳县、经开区、临湘市

15

华容河

25.24

100

/

一级

君山区

16

云溪河

17.5

50

248

一级

云溪区

26

乌江

39

20

/

一级

经开区

29

华洪运河

27

40

/

一级

君山区

30

游港河

4.1

100

/

一级

经开区

34

藕池河

3.6

260

/

一级

君山区

35

东西干渠

9.5

/

/

一级

君山区

36

太平河

25

15

205

一级

云溪区


附表六(水体编号与图纸对应):

规划区一级水体保护名录(水库)

序号

水体名称

总库容(m³)

集雨面积(km2)

保护级别

属地或区位

13

铁山水库

6.9亿

493

一级

岳阳县

21

双花水库

1068万

13.73

一级

云溪区

22

枧冲水库

121.2万

1.20

一级

云溪区

23

曹峰水库

378.92万

3.75

一级

云溪区

24

金凤水库

1002万

2.00

一级

经开区

25

兰桥水库

1121万

13.75

一级

经开区

28

伍家洞水库

134万

2.6

一级

经开区


附表七(水体编号与图纸对应):

规划区二级水体保护名录(湖泊)

序号

水体名称

水域面积(km2)

控制水位(m)

保护级别

属地或区位

1

桑泥湖

0.50

25.08(高控)

二级

云溪区

2

王家港

0.15

29.5

二级

君山区

3

贾家垱

0.22

28.5

二级

君山区

4

冷家湖

0.47

29

二级

君山区

5

前沟子

0.20

28.5

二级

君山区

6

后沟子

0.27

28.5-29.3

二级

君山区

7

横垱湖

0.93

29

二级

君山区

8

龙潭湖

0.48

29

二级

君山区

9

清家谭

0.83

29.4

二级

君山区

10

象牙湖

0.80

29.1

二级

君山区

11

蓼湖

0.34

29

二级

君山区

12

泮乐湖

0.60

29

二级

君山区

13

良心堡水库

0.97

29.5-30

二级

君山区

14

肖台湖

0.08

28.5

二级

君山区

15

污水湖

0.53

26.9

二级

君山区

16

西北湖

0.79

26.9

二级

君山区

150

方台湖

1.15

27.5

二级

君山区


附表八(水体编号与图纸对应):

规划区二级水体保护名录(河流、沟渠)

序号

水体名称

长度(km)

平均宽度(m)

流域面积(km2)

保护级别

属地或区位

138

白鹤垅港

10.30

/

18.4

二级

岳阳楼区

139

毛家堰港

3.12

/

8.6

二级

岳阳楼区

140

东风湖撇洪渠

2.07

/

4.9

二级

岳阳楼区

141

凉亭山港

0.74

/

3.6

二级

岳阳楼区

142

胥家桥港

5.84

/

6.2

二级

岳阳楼区

143

石板堰港

2.67

/

3.3

二级

岳阳楼区

144

松杨河

12.2

15

51.6

二级

云溪区

145

荣锦河

17.5

12

115

二级

云溪区

146

小河沟

20.5

/

135

二级

云溪区

147

泾港

1.1

200

1.33

二级

云溪区

148

象骨港

3.4

20

3.3

二级

云溪区

149

陈家港

4

40

5.7

二级

云溪区


附表九(水体编号与图纸对应):

规划区二级水体保护名录(水库)

序号

水体名称

总库容(m³)

集雨面积(km2)

保护级别

属地或区位

17

黄肆垅水库

21

/

二级

岳阳楼区

18

建中水库

30

/

二级

岳阳楼区

19

黄洋水库

234

/

二级

岳阳楼区

20

白鹤垅水库

50

/

二级

岳阳楼区

21

拓林水库

15

/

二级

岳阳楼区

22

芭蕉水库

18

/

二级

岳阳楼区

23

公平水库

25.8

/

二级

岳阳楼区

24

刘家湾水库

390

12.5

二级

经开区

25

梅溪水库

236

5.22

二级

经开区

26

乔石水库

164

1.47

二级

经开区

27

桥头水库

278

4.63

二级

经开区

28

王家坡水库

186

1.48

二级

经开区

29

乌江水库

187

3.43

二级

经开区

30

陈家塘水库

24

1.0

二级

经开区

31

阴家坡水库

29

2.1

二级

经开区

32

线沙垅水库

41

1.5

二级

经开区

33

三店水库

100

5.5

二级

经开区

34

王家水库

44

2.8

二级

经开区

35

涂家冲水库

45

0.8

二级

经开区

36

株明水库

34

2.1

二级

经开区

37

旁家塘水库

20

0.47

二级

经开区

38

火箭水库

14.3

0.22

二级

经开区

39

何家洞水库

26

1.0

二级

经开区

40

向阳水库

57

1.0

二级

经开区

41

王桥水库

26.6

0.28

二级

经开区

42

南阳水库

19.8

0.5

二级

经开区

43

神塘水库

50.8

0.6

二级

经开区

44

刘塘水库

14.9

0.2

二级

经开区

45

大坡水库

12.9

0.29

二级

经开区

46

花屋水库

12.6

0.22

二级

经开区

47

三胜水库

20.6

0.25

二级

经开区

48

陈家垅水库

15

0.5

二级

经开区

49

黄金水库

40

0.5

二级

经开区

50

石冲水库

65

0.6

二级

经开区

51

胜井水库

30

0.2

二级

经开区

52

大塘水库

12

0.8

二级

经开区

53

昆山坡水库

22.29

1.5

二级

经开区

54

联合水库

43

0.83

二级

经开区

55

杨埠水库

20.7

0.6

二级

经开区

56

洛家洞水库

83

0.7

二级

经开区

57

猫公水库

43

1.2

二级

经开区

58

兴合水库

23.7

0.6

二级

经开区

59

蛇家垅水库

18

0.6

二级

经开区

60

枯章水库

24

0.6

二级

经开区

61

九龙水库

45

0.5

二级

经开区

62

石塘水库

23

0.6

二级

经开区

63

幸福水库

22

0.4

二级

经开区

64

石冲水库

34

0.6

二级

经开区

65

乐元水库

20.63

0.6

二级

经开区

66

张光海水库

36.4

0.6

二级

经开区

67

中心水库

25

0.5

二级

经开区

68

五龙水库

20

0.8

二级

经开区

69

前进水库

30

0.8

二级

经开区

70

白湖水库

14

0.6

二级

经开区

71

周家塘水库

23.6

0.6

二级

经开区

72

张家冲水库

11.62

0.162

二级

经开区

73

光明水库

14.8

0.22

二级

经开区

74

黄金水库

39.2

0.35

二级

经开区

75

枫木水库

16.6

0.7

二级

经开区

76

板山水库

36.9

0.43

二级

经开区

77

东风水库

44.4

0.6

二级

经开区

78

瓦子水库

18.1

0.15

二级

经开区

79

涂家水库

13.2

0.2

二级

经开区

80

清溪水库

396.8

4.60

二级

云溪区

81

仙杨水库

20

0.3

二级

云溪区

82

毛家冲水库

12

0.4

二级

云溪区

83

金家垅水库

14.5

0.8

二级

云溪区

84

井阳水库

20.8

0.4

二级

云溪区

85

青岗水库

21.4

0.3

二级

云溪区

86

白家冲水库

64

1.2

二级

云溪区

87

林家冲水库

16

0.6

二级

云溪区

88

白果水库

14

0.4

二级

云溪区

89

和平水库

12.5

0.5

二级

云溪区

90

川堂水库

14

0.3

二级

云溪区

91

平坳水库

12

0.3

二级

云溪区

92

张家水库

25

0.5

二级

云溪区

93

石冲水库

13

0.5

二级

云溪区

94

梓木冲水库

12.8

0.5

二级

云溪区

95

白竹水库

13.3

0.5

二级

云溪区

96

烂泥冲水库

12

0.4

二级

云溪区

97

大石坑水库

20

1.1

二级

云溪区

98

道仁冲水库

12

0.6

二级

云溪区

99

岩岭水库

14.6

0.8

二级

云溪区

100

苏家冲水库

20

1

二级

云溪区

101

蛤蟆石水库

48.6

2.5

二级

云溪区

102

吴家水库

11

0.4

二级

云溪区

103

天井坡水库

21.68

0.6

二级

云溪区

104

刘冲水库

28

0.4

二级

云溪区

105

姚柳家水库

11.82

0.3

二级

云溪区

106

新李家水库

12

0.35

二级

云溪区

107

枧口水库

36.1

0.8

二级

云溪区

108

马形水库

12

0.4

二级

云溪区

109

郭冲水库

13

0.36

二级

云溪区

110

民主水库

22.6

0.4

二级

云溪区

111

周家水库

49.04

2

二级

云溪区

112

潘口水库

45

1.2

二级

云溪区

113

四清水库

17.8

0.40

二级

君山区

114

团结水库

84.5

0.63

二级

君山区

115

船山水库

23.2

0.60

二级

君山区

116

虎山水库

14.1

0.48

二级

君山区

117

蛇山水库

19.0

0.30

二级

君山区

118

金家水库

20.5

0.20

二级

君山区

119

坨龙水库

53.0

0.60

二级

君山区

120

幸福水库

73.0

0.45

二级

君山区

121

鸣放水库

75.0

0.50

二级

君山区

122

龟山水库

63.2

0.60

二级

君山区

123

羊山湾水库

22.8

0.40

二级

君山区

124

金龙水库

43.8

0.68

二级

君山区

125

干劲水库

11.5

0.34

二级

君山区

126

红旗水库

30.0

0.60

二级

君山区

127

松木水库

11.5

0.24

二级

君山区

128

塘石水库

14.5

0.50

二级

君山区

129

夹山水库

13.5

0.30

二级

君山区

130

火龙水库

18.0

0.40

二级

君山区

131

凤凰水库

17.0

0.25

二级

君山区

132

鱼溪水库

14.0

0.25

二级

君山区

133

集体水库

13.0

0.22

二级

君山区

134

美女水库

17.0

0.20

二级

君山区

135

寻龙水库

13.0

0.44

二级

君山区

136

金凤水库

15.0

0.20

二级

君山区

137

大山水库

15.0

0.22

二级

君山区


附表十:

规划区(洞庭湖以东)具体流域分区表

序号

流域分区名称

流域分区面积(km2)

流域内的水体名称

备注

1

南湖流域

150.0

1)金凤水库、板山水库、枫木水库—芭山港—北港河—三眼桥湖—南湖;2)猫公坡水库、九龙水库、幸福水库—木里港—南港河—三眼桥湖—南湖;3)梅溪水库、硚石水库—梅溪港—北港河—三眼桥湖—南湖;4)白鹤垅水库—白鹤垅港—南港河—三眼桥湖—南湖;5)黄洋水库—黄洋水库主干渠、建中水库、和平水库—黄梅港—南湖;6)架子山、王家河—三眼桥湖—南湖;7)洛家洞水库、九龙水库、前进水库、光明水库、黄金水库、东风水库、瓦子水库、涂家水库

经南湖电排入洞庭湖

2

芭蕉湖流域

125.4

架子山—石板堰港—芭蕉湖;胥家桥—芭蕉湖;

双花水库—清溪水库—太平河—芭蕉湖.

经华能电厂入长江

3

象骨港流域

23.3

白杨湖—象骨港;

凌泊湖—象骨港;

经象骨港电排入长江

4

松杨湖流域

56.3

黄茅大山—松杨河—松杨湖

经白尾闸入长江,汛期经象骨港电排入长江

5

两湖流域

27.4

东风湖、吉家湖、东风湖撇洪渠、毛家堰港

经东风湖电排、吉家湖电排入洞庭

6

枫桥湖流域

4.2

枫桥湖

经水渠入长江

7

白泥湖流域

47.2

白泥湖

经新设电排入长江

8

云溪河流域

80.2

1)茶港—西干渠—云溪河(撇洪渠);2)枧冲水库、曹峰水库—路口支渠—西干渠—云溪河;3)南岳支渠—云溪河;4)文桥支渠—云溪河;5)黄皋支渠——云溪河;6)姜畈支渠—云溪河;7)白荆支渠—南干渠—云溪河.

云溪河总干渠经鸭栏电排入长江

9

肖田湖流域

16.0

白泥湖—石港—肖田湖;

10

陆城西湖流域

3.1

西湖

经水渠入长江

11

洋溪湖流域

44.8

泾港—洋溪湖

经鸭栏港入长江

12

关门湖流域

6.0

关门湖

经关门湖闸入洞庭湖

13

月形湖流域

4.9

月形湖

经月形湖电排入洞庭湖

14

游港河流域

28.8

兰桥水库、陈家塘水库、阴家坡水库、线沙垅水库、王家水库、涂家冲水库、

经新墙河流入洞庭湖

15

乌江流域

146

石塘水库、中心水库、伍家洞水库、南阳水库、向阳水库、黄金水库、大塘水库、穆山坡水库、石冲水库、陈家垅水库、神塘水库、刘塘水库、王桥水库、花屋水库、火箭水库、联合水库、兴合水库、五龙水库、刘家湾水库、桥头水库、王家坡水库、乌江水库、三店水库、株明水库、旁家塘水库、何家洞水库、大坡水库、三胜水库、胜井水库、昆山坡水库、杨埠水库、蛇家垅水库、枯章水库、幸福水库、乐元水库、张光海水库、白湖水库、周家塘水库、张家冲水库、

经新墙河流入洞庭湖


附表十一:

君山区排区划分表

序号

排区名称

范围

面积(km2)

水体分布

备注

1

君山垸排区

君山间堤、长江干堤、洞庭湖干堤围合的范围

91.43

东西干渠(柳毅河)、南北干渠、渔九渠、团结渠、跃进渠、一号渠、二号渠、二林渠、双九渠、二六渠、西灌渠、卫星渠、三排渠、濠河

君山垸北侧渠道经过西站电排、北站电排、矮围电排、东闸电排入长江;南侧渠道、濠河通过穆河铺电排、南站电排、牛奶冲电排入洞庭。

2

广兴排区

东至君山间堤、北至长江干堤,南至洞庭湖干堤、西至华洪运河

167.54

横向渠道由北往南依次有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四支渠、五支渠、六支渠以及东西干渠;纵向渠道有东干渠、西干渠;团湖;华洪运河.

北侧入长江有电排5个,分别为谭子坑电排、三支渠电排、四支渠电排、五支渠电排、六支渠电排;低排(闸)5个,分别有洪水港闸、三支渠外闸、临江闸、六支渠外闸、胜天外闸;南侧入洞庭有广兴洲电排和三津渠电排;华洪运河有尺叭咀闸.

3

许市排区

华洪运河以西区域

120.86

华洪运河;水库有四清、红旗、干劲、大山、金凤、金龙、美女、寻龙、船山、虎山、塘石、松木、团结、火龙、蔡家坝、蛇山、金家、坨龙、幸福、鸣放、龟山、羊山湾、夹山、火龙、凤凰、鱼溪、集团、大山、太阳、白浪、象牙、清家潭、横垱;湖泊有王家港、贾家垱、冷家湖、前沟子、后沟子、龙潭湖、蓼湖、泮乐湖等

经华洪运河入长江

4

钱北垸排区

华容河、华洪运河、洞庭湖干堤围合区域

75.89

华容运河、华容河、采桑湖、方台湖、大东哈湖、观音湖、友谊渠、大东哈渠、钱口渠、文家湾渠、毛家嘴渠、银河渠—银杯渠、一门闸渠、观音渠、东西渠、南北渠

东侧经友谊电排(友谊闸)、采桑湖电排、大东哈湖闸、一门闸电排、六门闸入洞庭;北侧经毛家嘴电排、朝阳闸采桑湖滚水坝入华洪运河入长江;

5

钱南垸排区

华容河以南的区域

152.41

西北湖、污水湖、东北湖、七星湖、悦来河、藕池河、华容河、和丰排渠、神丰排渠、蔡家港排渠、层山电排渠、罐头尖渠、南北干渠、古月湖排渠、杨蔸湖中心沟、福利湾渠、半边沟渠、七星湖渠、东西干渠、刘云电排渠、五分场二队渠、养殖场电排渠、福星渠

东侧经刘门闸、古月湖电排、悦来河电排、二门闸低排、二门闸电排入洞庭


附表十二:

重点修复山体一览表

山体名称

行政区域

面积(ha)

山体破坏情况

修复技术

修复目标

黄茅大山

云溪区

257.5

采石

边坡治理

土壤回填

藤本植物绿化

恢复景观及森林植被

天井山

君山区

1466.6

采石

黄茆山

经开区、新开镇

533.8

采石

白鹤山

岳阳楼区

9.4

取土

乔灌草绿化

太和山

云溪区

35.1

采石

藤本植物绿化

双戟坡

云溪区

256.2

采石

樟树铺山

岳阳楼区

36.7

取土

乔灌草绿化

桃花洞-黄元山低丘区

岳阳楼区、岳阳县

335.2

采石

藤本植物绿化

沈家坡

云溪区

41.4

取土

乔灌草绿化

老四屋场山

君山区

3.5

取土

金林寺山

君山区

2.3

取土

元家山

君山区

32.6

取土


附表十三:

重点修复水体一览表

水体名称

行政区域

规模

修复技术

修复目标

南湖

南湖新区

14.3km2

人工生态修复(投放生物制剂,截污、活水)

改善水质,恢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创造城市优美的水生态景观,改善城市环境

东风湖

岳阳楼区

2.47km2

人工生态修复(清淤、截污、塑景、活水)

吉家湖

岳阳楼区

1.17km2

人工生态修复(清淤、退渔还湖、截污、塑景、活水)

芭蕉湖

岳阳楼区、城陵矶新港区、云溪区

11.05km2

自然生态修复

松杨湖

云溪区、城陵矶新港区

4.05km2

人工生态修复(清淤、截污、活水、塑景)

白泥湖

云溪区

9.58km2

自然生态修复

王家河—石板堰港

岳阳楼区、经开区

9.67km

人工生态修复(清淤、截污、活水、塑景)

北港河——梅溪港

经开区

11km

人工生态修复(清淤、截污、活水、塑景)

南港河

岳阳楼区

1.5km

自然生态修复

黄梅港

岳阳楼区、南湖新区

6.52km

自然生态修复

濠河

君山区

3.55km2

自然生态修复

云溪河

云溪区

12.2km

自然生态修复

松杨河

云溪区

17.5km

人工生态修复(清淤、截污)

东西干渠

君山区

9.4km

自然生态修复


二、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2017-2030)图纸




责任编辑: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