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15-488727
  • 统一登记号:YYCR—2015—01013
  • 发布机构: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5-07-08
  • 信息时效期:2017-12-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办发〔2015〕16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岳政办发〔2015〕1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07-0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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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5—010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岳阳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2015—2017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全市现代职业教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加强统筹。突出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发展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严格落实普职教育协调发展要求,确保全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规模稳步发展。

(二)分类推进。结合区域人口分布、产业发展和教育现状,分类规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攻坚目标和主要任务,分类实行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确保攻坚计划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突出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确保攻坚取得实效。

(四)分级负责。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落实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攻坚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确保形成攻坚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形成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布局

1.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每20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和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要求,科学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局,有序撤并条件差、规模小、质量低的高中阶段学校,优化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确保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的数量大体相当。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区域内办学资源,形成与区域产业特色相对接的中等职业学校布局。

2.确保初中毕业生向普职合理分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深入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流比大体相当。普职招生分流比低于45%的县市区,要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合理分流初中毕业生,确保到2016年年底区域内普职招生和初中毕业生分流的比例大体相当。

(二)着力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1.加快校园校舍提质改造。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把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按照事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分步骤、高标准提质改造校园校舍,完善师生生活和体育设施,充实图书资料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公共教学设备。2015年,湘阴县、华容县政府重点举办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确保通过国家改革示范校验收。2016年,临湘市、平江县政府重点举办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软硬件建设要达到国家改革示范校的标准。2017年,已通过验收的国家改革示范校要进入全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各县市区其它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条件至少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年均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200人以上。

2.建设装备先进的校内实训基地。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建设基本满足实践教学必须的校内实训基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重点举办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至3个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相适应、工位充足、功能齐全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3.校企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与规模企业或龙头企业共建数量足够、运行机制健全的校外实训基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导重点举办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至3个融产学研和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4.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成网络全覆盖、硬件配置合理的校园网和交互式教育教学应用及管理平台。用好“名师课堂”、“专递课堂”、“职教新干线”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平台,提升教学质量。

(三)加快建设对接优势产业的特色专业体系

1.推动专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加强专业设置的市级统筹,推动专业结构调整。全市重点建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现代农业等5个深度融入产业链的特色专业群。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全市专业布局和特色专业群的建设规划,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建设2至3个特色专业,整体优化学校专业结构。

2.健全特色专业产学融合发展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特色专业建设纳入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支持学校参与龙头企业、规模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一批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推进特色专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

3.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定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和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加强课程体系改革,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构建适应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课程体系。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四)全面提升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1.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施专业领军人才特聘计划,要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县域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为每个特色专业设立1至2个特聘岗位,引进急需的专业领军人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紧缺专业教师的定向培养,充实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团队。

2.继续实施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到2016年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通过送培、企业实践、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确保区域内每所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人员和专任专业教师轮训一遍,整体提升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管理和教学的专业化水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举办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80%。

3.推进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支持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组建1至2个由专业领军人才任首席名师、专业骨干教师和企业一线专家任教学名师、青年教师为成员的特色专业名师工作室,围绕专业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改造、推广,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依托示范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

1.完善统筹运行机制。依托示范(骨干)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建好县级职教中心。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中心实施、群众受惠”的运行机制,健全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职业培训计划和经费管理、示范(骨干)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为主实施职业培训的机制。县级职教中心统筹区域内职业培训项目和经费的比例至少达到60%。

2.健全职业培训网络。优化调整职业培训机构,合理布局乡镇农校和社区学校,将县级职教中心建成县域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性平台,组织优质职业学校的教学资源有序向社会开放。推进培训项目课程开发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市统筹、以县市区为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实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攻坚计划所涉及的学校基础条件改善、特色专业建设、校企合作机制、资源统筹等重大问题,出台扶持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对应相关目标任务制定相应措施,落实相关责任,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保攻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已有的职业教育政策性经费来源渠道,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新增财政教育投入、教育费附加向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倾斜,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攻坚计划。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抓住机遇、创造条件,积极争取省“以奖代补”资金。实行职业教育特别是攻坚计划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审计监督公告和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完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落实接收职业学校师生顶岗实习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企业技术岗位数和在职员工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安排学生和教师顶岗实习。积极搭建企校协同创新平台,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市校企(园)联合发展大会。建立完善校企合作激励补偿机制,落实学生实习、职工培训、实训设备购买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实行目标考核。市里每年发布各县市区攻坚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教育工作实绩评估考核和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建设教育强县(市、区)评估验收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分年度确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目标,逐部门单位分解攻坚任务与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建立攻坚计划实施进度过程管理和工作成效公示制度,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职责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