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5—010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发展战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发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引领作用。房地产部门应根据我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住房年度供应实施计划,有效调节住房供应总量和结构,保持供需总体平衡。国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存量土地等因素,合理制定全市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对住房的用地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形成稳定、均衡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
二、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禁止城市居民自建住房,坚持城市住宅市场供应为主的原则,增加中小户型商品房开发比例;改进保障性住房供应方式,停止新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减少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量,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货币化政策;引导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实行联建或集中成片统一建设。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引导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依法改变用途,用于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国家支持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和科技含量。
三、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做好雨污分流,统筹考虑公共绿地、公共空间、支路网密度等要求,提升小区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和生活便利度。
四、简化报建审批程序。依法重新核定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前置条件,实行“并联”审批,推进房地产项目快速落地、有序建设。实行民营房地产建设项目自主招标选择施工队伍、招投标结果备案新模式,鼓励施工企业争先创优,建立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评标计分规则。
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标准落实到位。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监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房地产项目公共服务、绿化配套、市政设施到位。
六、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差别化管理。经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级、B级、C级、D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分别按照25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专户储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房地产部门三方共同监管。
七、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得以集资、借款、会费、预订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将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含定金、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全部存入监管账户。预售款监管机构定期核查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缴存情况,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未存入预售资金达到应存入预售资金总额20%的,暂停其预售资金拨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将其违规行为载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发出购房风险提示。预售款监管银行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资金,或未将按揭贷款直接转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的,预售款监管机构应解除与该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八、调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时点、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和项目邀标方式。未售房屋办理初始登记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应缴金额的50%预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在办理房屋分户权证前缴清。物业管理用房(包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配置,最少不低于50平方米;分期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不少于已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置。前期物业服务符合邀请招投标条件的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行组织招投标。
九、推进货币化保障方式。保障性住房实现由实物保障为主向租赁补贴为主的住房保障方式转变,根据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分档发放租赁补贴。提高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市财政每年安排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500至800万元,用于低收入无房户和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并按低收入无房户每户一次性补贴6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每户一次性补贴5万元的标准执行。鼓励支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搭建商品房购销服务平台,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与商品房去存量的关节。
十、加大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对自住和改善性购房贷款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要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优先满足自住和改善性购房贷款需求。取消二套及以上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取消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置条件;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
十一、贯彻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用货币补偿款重新购置住房,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总额的,对新购住房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总额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被征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十二、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监管有力、市场有序、企业诚信、行为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房地产部门要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警示、约谈、暂停网签、行政处罚等措施,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三、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按程序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房地产、规划、国土、住建、财政、发改、法制、地税、银监、人民银行、公积金、统计、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房地产局。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十四、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各级房地产部门要建立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2016年底实现省市县联网。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房地产经纪管理服务系统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完善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结算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
十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宣传力度,全面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合理引导住房投资和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各县市可参照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