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17-928946
  • 统一登记号:YYCR—2017—01011
  • 发布机构: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7-08-30
  • 信息时效期:2022-08-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办发〔2017〕18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7〕18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08-31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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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7—01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以下简称“医养结合”),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全市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面推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建立本辖区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养老服务信息。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2017年老年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对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二)建立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乡镇卫生院为乡镇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三)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四)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五)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要精简环节、缩短时限、公开信息,为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六)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

三、政策支持

(一)完善投融资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推进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业,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医养结合机构。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

(二)加大财政扶持政策。将健康服务产业纳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建立健康产业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省级及以上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的生产性企业,享受集聚区工业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医疗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符合养老资质条件的,可按实际开放床位申请给予项目建设资助和营运补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建设。

(三)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买挂牌出让方式。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经自愿申请,人社部门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予以支持。要落实好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五)落实人才队伍激励政策。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行业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予以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湖南理工学院、岳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六)强化信息支撑。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卫计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市卫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积极探索创新医养融合发展模式。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扎实推进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积极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化,负责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民政部门要把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快发展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完善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机构的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探索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标准。发改部门要将医养结合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好医养结合相关服务项目的定价。财政部门要按政策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社部门要落实好医养结合机构的医保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依法查处套取医保资金等违法行为,支持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等。国土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旅游部门要积极支持医养结合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商务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健康养老产业。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纳入卫生计生、民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各级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