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9—01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岳阳市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强市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扩大技能人才队伍,优化技能人才结构。至2022年,全市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5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高技能人才(含高级工)达到15万人。
(二)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市重点支持6所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10所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支持设立2—3所民办技工院校。
(三)提高平台支撑水平,增强企业实训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式,夯实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至2022年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职工技能培训中心10个。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技术职业教育培训。
1.扶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鼓励社会优质资源投资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自建企业职业培训中心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加快建设民办技工院校。
2.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在年龄、薪酬、住房保障等方面依法为兼职教师提供优惠政策,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健全在职教师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突出品德、业绩与能力导向,提高技能实践类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搭建企业工程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的“绿色通道”。职业院校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引进具有高超技艺、创新技能、传授技能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支持教师到企业实践交流和参与技术革新。每年从市外(含海外)聘请一批省级技术能手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专家到我市职业院校担任实训指导教师,对每年在我市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的市外(含海外)高技能人才专家,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个人补贴,在同级财政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支持技师学院择优聘任国家级专业群带头人、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导师、省技能大师以上的骨干实训教师,对实际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依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在同级财政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落实“湖湘青年蓝领培育计划”,每年在全市职业院校和企业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赴经济发达省份或国家开展学习研修。
3.保障职业教育经费。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和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机制,逐步提升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按中职教育生均不低于1万元/年、高职(技工)教育生均不低于1.2万元/年的标准落实教育经费。
4.支持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落实国家(省)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部署要求,鼓励企业自建、共建职业(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经费共担机制。鼓励开展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新晋级高级技师、技师除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外,还可按高级技师3000元/人、技师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晋级补贴,所需资金从同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或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5.推行现代新型学徒制和就业重点群众技能培训。围绕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链,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企业不低于4000元/人·年的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针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差异化培训,对有外出转移就业意愿人员,开展引导性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初级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
6.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根据湖南省发布的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补贴目录信息,按照同类职业、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为主要评价依据,采取直补个人、直补企业和直补培训机构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方式,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平普惠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7.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助推重点行业、特色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强化技艺传承、创新创业功能。对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国家级建设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分别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个、10万元/个;对新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在省级建设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分别补助建设资金20万元/个、5万元/个;对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补助建设资金150万元/个、5万元/个。鼓励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建设职工技能培训中心,从同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按5万元/个予以补助。
(二)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措施。
1.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人才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凡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优先在贡献突出、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人才中评选劳动模范,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湖南省技术能手”及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按相关规定组织休假疗养。
2.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学历等限制,构建以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相应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考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本科、大专、中专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对具备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一线优秀技能人才,经企业认可,可以破格晋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3.加强技能人才引进交流。构建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采取兼职聘用、联合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技能人才。对从外市引进紧缺高级技师、技师的企业,在同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1万元引才补助。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为企业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在行业或工种有重大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引进人才的企业给予引才补助。
(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1.定期组织开展“巴陵工匠”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每年在全市各行各业中评选一批“巴陵工匠”,并按2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凡承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职业院校或企业,除给予相关工作经费外,还可分别按每次大赛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所需资金从同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建立技能大赛奖励制度。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参加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分别给予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第四至六名(优胜奖)2万元的奖励,参加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前两名的选手,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并授予“巴陵工匠”荣誉称号。对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的岳阳选手、教练、组织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入选湖南省集训队的岳阳选手、教练、组织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同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改革的举措和创新的制度,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出台具体的工作措施。要加强技能人才库建设和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推行“互联网+技能培训”,创新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范围,确保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人才和就业专项资金,加大技工强市项目建设,加大对技能人才引进、培训、竞赛等资金投入。正确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对校企合作好、本地就业率高的职业院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技能强市战略实施。
(三)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巴陵工匠”精神,进一步宣传职业培训、技能竞赛有关精神及技能人才模范事迹,着力改变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