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19-1621948
  • 统一登记号:YYCR—2019—01012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9-11-04
  • 信息时效期:2024-11-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办发〔2019〕16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16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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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9—010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确保高考综合改革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教师队伍保障工程、办学基础条件攻坚工程、考试安全保障条件建设工程、高考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等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四大工程,确保基础条件满足高考综合改革基本需要。2020年8月底前,普通高中生师比达到国家标准;全市普通高中教室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求,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计算机室和常规功能教室基本满足教学和考试需求;完成高考、学考标准化考点新建任务。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现有高考、学考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任务。完善我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引导普职协调发展,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将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年度建设项目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并将学校所需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各县市区应依据自身财力、运行成本等,适当提高本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至2020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及时落实省定普通高中收费政策,保障高中建设发展需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和《岳阳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抓好普通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增高中教育资源容量,确保至2020年底,在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3%以上的基础上,全面消除普通高中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不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完善学校建设规划,通过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新建、迁建、改扩建教学设施等方式,配齐配全高中学科教室、功能室、实验室及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做好普通高中校舍维修和校园环境改造,不断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普通高中建设和高考综合改革相关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按照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相关标准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坚持“以用为本”,优化招聘方式,多渠道补充普通高中教师,在县市区教师招聘计划中优先考虑高考综合改革所需师资,逐步解决高中学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加快建立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和“支教援教”制度,建立教师“竞聘上岗、按岗聘用”机制,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高中教师待遇。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并指导学校完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积极实施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帮扶计划,关心教师住房、待遇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认真组织课改培训。各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培训,重点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全覆盖培训。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各级财政要足额预算教师培训经费,确保于2020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全市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新课程和新教材培训。加强对生涯规划指导教师的培训,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严格考试招生安全监管。完善考试招生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控和突发事件风险监测、研判和处置,着力做好考试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强化监督执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保密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考试招生条件保障。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建设,优化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编制配备和职称评定标准,不断提高考试招生队伍专业化水平。统筹教育考试经费管理和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严禁自立项目、巧立名目或超标准收费,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费,教育考试收费全部纳入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保障教育考试基础建设、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组织考试等经费需要。(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科学测算和实施本地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现有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自2019年起,确保在三年内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标准完成新标准化考点建设,满足学生参加高考和学考需要。加强各标准化考点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网上巡查、作弊防控、考生身份验证等网络系统建设,配备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保密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实施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确保学、考、招、评有机衔接。建立全市统一的高考综合改革网络管理平台,确保学生选课走班、生涯规划、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录取等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学校办学和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引入第三方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突出分类、分层和发展性评价,强化学科教学质量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促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教育质量评估奖励制度,定期评选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学校,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依据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我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工作开展。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县市区要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长效机制,从经费预算保障、学校基础条件建设、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人员编制配备、师资队伍补充、教师专业培训和考试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面向社会加大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宣传,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了解掌握新高考改革带来的新变化,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督促工作落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重点督导县市区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工作,发现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