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7/2016-662479
  • 统一登记号:YYCR-2016-22001
  • 发布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6-01-20
  • 信息时效期:2021-01-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文广新﹝2016﹞1号

关于印发《关于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01-20 16:26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关于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市总工会

2016年1月20日

 

关于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文社文发〔2011〕45号)精神,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建设“文化强市”、打造“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外来务工者基本文化权益,丰富外来务工者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在提升外来务工者素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为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通过2-3年的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机制;推出一批外来务工者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外来务工者题材文艺精品和专题文化活动品牌;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具有岳阳特色的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模式。

二、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用,促进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发展

(一)积极争取常住地政府将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纳入当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重要服务对象。建议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规划、经费保障和资源配置充分考虑辖区内外来务工者的文化需求,提高面向外来务工者的文化服务能力,使外来务工者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公益性文化单位要根据外来务工者文化需求的特点,为其提供素质教育、信息服务、文艺鉴赏等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单位要将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纳入本单位基本服务范畴,在实行免费开放的基础上,发挥各自文化职能优势,积极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定期举办综合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强的专题外来务工者文化活动,开展“外来务工者之歌”才艺竞赛活动,促进外来务工者文化技艺展示和成果分享。免费对外来务工者开展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策等培训活动,大力开展“演艺惠民”、图书流通服务等流动文化服务。

(三)实施重大外来务工者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与上级和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设施和设备、文化队伍和活动等方面的扶持,协助设计推出一批服务于外来务工者的文化品牌工程。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幸福岳阳”系列公益文化活动为抓手,提高对外来务工者群体的覆盖程度和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实现“两看一上”(即:看书读报、看电视、上网),着力保障外来务工者基本文化权益,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外来务工者的服务力度;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现有基层服务点,在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外来务工者服务;以“公共电子阅览室”为依托,进行“外来务工者网(夜)校”教育培训。

(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制订相关措施,鼓励、引导和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使之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益补充。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和引导文化经营单位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外来务工者生活,组织创作和生产外来务工者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种民间公益性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到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中来;鼓励发展面向外来务工者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深入企业和社区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志愿服务。

三、以城市社区为主要平台和载体,促进外来务工者城市融入

(一)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面向外来务工者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构建以社区文化设施为依托的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平台。完善社区文化设施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外来务工者充分利用社区文化设施,保证外来务工者与社区居民具有同等分享社区文化设施的机会与权利。

(二)提高外来务工者文化活动参与程度,促进外来务工者加快融入城市。组织开展适宜外来务工者参加的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激发其兴趣和参与热情;鼓励和吸引外来务工者利用城市广场、公园开展歌舞、健身等文体活动;促进外来务工者与社区居民的交往,消除外来务工者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心理隔阂,改变外来务工者文化交往的封闭性,促进外来务工者逐步融入城市社区生活。

四、鼓励和引导用工企业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

(一)督促企业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权益保障。企业是丰富外来务工者精神文化生活的主体力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要正确处理好经济生产与文化工作的关系,在不断改善外来务工者物质生活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外来务工者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企业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将外来务工者文化生活纳入企业文化建设范畴,提高企业开展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自觉性。

(二)鼓励企业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措施,鼓励企业兴建外来务工者文化设施,积极开展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外来务工者生产生活密集区参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标难,配套建设固定的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者临时性聚居区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企业要配备文化管理人员,提高文化设施管理水平,保障文化服务质量,确保外来务工者文化生活常态化。

(三)加强企业对外来务工者文化活动的组织。引导全市各类用工企业依靠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广泛开展外来务工者教育培训,积极扶持本单位外来务工者自建文艺团队,提高外来务工者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开展集文体活动、基层民主为一体的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六个有”建设,即:有企业精神、有宣传阵地、有沟通渠道、有学习培训场所和内容、有文体活动阵地和内容、有业余文体团队。

五、注重满足外来务工者群体的特殊文化需求

(一)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需求调研。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深入调查外来务工者文化需求,研究分析外来务工者的文化需求特点和文化消费规律,尤其是新生代外来务工者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适合外来务工者的文化活动形式,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尊重并满足外来务工者文化需求的特性。在保障外来务工者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外来务工者文化需求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丰富外来务工者的精神文化生活。要特别重视新生代外来务工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对他们的价值观念塑造以及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引导他们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耐挫能力和融入能力。

(三)鼓励、扶持外来务工者自办业余文艺团队。充分尊重外来务工者的文化主体地位,大力培育外来务工者业余文艺团队和文艺骨干,扶持企业自办外来务工者文艺表演团队,鼓励外来务工者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推动各级各部门举办外来务工者艺术节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为外来务工者文艺团队、文艺骨干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和空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关注外来务工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把丰富外来务工者的精神文化生活纳入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纳入文化服务和管理的基本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外来务工者文化建设,特别是要对使用外来务工者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文化行政部门和地方工会组织要将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和考核体系。

(二)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和义务,健全相关政策和制度,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外来务工者集中的区域要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实践创新,探索保障外来务工者文化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统筹。要加强对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文化、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指导规范,加大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力度,提高外来务工者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效益。

(四)加大投入。加大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加大外来务工者文化经费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对外来务工者文化活动、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等的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