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2─42003
岳气发〔2012〕25号
各县(市)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局关于清理行政执法依据的要求,现将市局清理的《岳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依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气象局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做好本地区气象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
附件:岳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依据
2012年6月15日
附件:
岳阳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岳阳市气象局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条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三条
6.《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四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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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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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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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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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0.1.1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1.1
|
|
行
政
法
规
|
3
|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1.1
|
4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
国务院
|
2003.5.1
|
|
5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2.2.1
|
|
6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6.1.21
|
|
7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
|
2004.7.1
|
|
8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国务院
|
2003.3.1
|
|
9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国务院
|
2010.4.1
|
|
地
方
性
法
规
|
10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
省人大常委会
|
2003.12.1
|
11
|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09.3.1
|
|
12
|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03.9.28
|
|
部
门
规
章
|
13
|
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0.4.30
|
14
|
气象行政复议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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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1.11.27
|
|
16
|
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4.2.1
|
|
17
|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4.10.1
|
|
18
|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5.2.1
|
|
19
|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
中国气象局
|
2006.3.1
|
|
20
|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7.2.1
|
|
21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7.2.1
|
|
22
|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7.1.1
|
|
23
|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07.6.12
|
|
24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11.9.1
|
|
25
|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11.9.1
|
|
26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中国气象局
|
2011.9.1
|
|
27
|
气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中国气象局
|
2011.9.13
|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4项)
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市、
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四条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市、县级气象主管机
构实施)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3)《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市
级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
的决定》第376项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市级气
象主管机构实施) 法律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二)行政处罚(共77项)
1.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2.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违法批准占用土地,或者非法占用土地新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4.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七条
5.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六条
6.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
7.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八条
8.不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或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要求的技术标准的作业设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九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9.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10.未按照批准的范围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11.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
12.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13.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四十三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14.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
15.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16.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
17.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取消作业资格
法律依据:
(1)《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18.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砌墙、堆物、植树、种植高秆作物、焚烧等行为,影响气象探测
19.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爆破、采石、烧窑
20.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冶炼、化工、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21.广播、电视、报刊、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篡改、伪造的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22.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
23.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础
24.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
25.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
26.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来的气象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7.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8.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9.未经许可擅自刊播气象预报
30.擅自将获得的气象预报提供给其他媒体
31.未经许可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
32.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六条
(2)《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3.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
(2)《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34.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
35.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36.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
37.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
38.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
39.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二十五条
40.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2)《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条
(4)《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5)《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41.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撤销许可证书
法律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一条
(4)《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6)《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42.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3)《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5)《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6)《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43.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2)《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4)《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44.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45.不具备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3)《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4)《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5)《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6)《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46.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
(2)《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4)《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47.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
处罚种类:警告 罚款
法律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4)《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
48.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4)《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
49.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
50.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
51.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2)《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
52.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3)《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53.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
54.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
55.未指定专人值守
56.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57.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
58.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59.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
60.超出资质等级或者未经备案承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
61.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62.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三十二条
63.未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标准、规范、规程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64.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
65.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超出批准布点数探测
66.涉外气象探测对我国正在进行的气象探测工作造成影响
67.涉外气象探测超过探测期限进行探测活动
68.涉外气象探测自带或者使用的气象探测仪器设备未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检查、未经批准变更探测地点、项目、时段的;
处罚种类:警告 罚款
法律依据:《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69.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料
70.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以非法手段收集、窃取气象资料
71.未按照规定向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原始资料
72.转让或者提供气象探测资料及其加工产品给第三方的。
处罚种类:警告 罚款
法律依据:《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73.不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从事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
处罚种类:警告 罚款
法律依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74.气候可行性论证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直接提供或者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的
75.伪造气象资料或者其他原始资料的
76.出具虚假论证报告的;
77.涂改、伪造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面评审意见的。
处罚种类:警告 罚款
法律依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三)行政奖励(共1项)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条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九条
(四)行政确认(共1项)
对雷电灾害事故的鉴定
法律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五)行政监督检查( 共10项)
1.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
(2)《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2.对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及设施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法律依据:《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四条
3.对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四条
4.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条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
5.对防雷装置检测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6.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单位承接本省行政区域内防雷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7.对防雷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对防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9.对施放气球资质证进行年检
法律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0.对施放气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六)其他行政行为(共1项)
1.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