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关于岳阳市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岳人社发〔2017〕35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登记号 |
责任单位 |
清理方式 |
1 |
关于岳阳市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岳人社发〔2017〕35号 |
YYCR-2017-12001 |
市人社局 |
失效 |
2 |
关于印发《岳阳市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
岳人社发〔2018〕51号 |
YYCR-2018-12001 |
市人社局 |
失效 |
3 |
关于岳阳市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岳人社发〔2019〕48号 |
YYCR-2019-10001 |
市人社局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