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宣布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岳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印发<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岳文广新字〔2015〕22号),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外来务工者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岳文广新发〔2016〕1号),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岳文广新发〔2016〕38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和未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