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档案学会 > 学会动态
湖南省档案学会关于开展第三十次档案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5-19 09:23 来源: 湖南省档案学会 
 

  

各市州档案学会、省直档案学会小组,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全省档案学术研究,有效服务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省档案学会自即日起开展第三十次档案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本次档案学术论文研究主题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任务,具体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

(一)落实党管档案工作要求,形成档案事业发展合力;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三)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发挥红色档案在阐释党的精神谱系、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

(四)围绕全面记录新时代奋斗历程,提升档案资源建设成效;

(五)新形势下如何提升档案资政服务能力;

(六)档案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法和路径;

(七)档案工作如何坚持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更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八)融媒体环境下档案编研和宣传工作的创新。

二、论文撰写要求

(一)论文要围绕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前瞻性、创新性。

(二)学风端正,数据严谨,涉嫌抄袭的论文不得报送。省档案学会将对所有参评论文进行查重,凡文字重复率超过35%的论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三)所有应征论文必须在文章起始处按顺序标明:题名、工作单位、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四)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

三、论文评选的组织

(一)由省档案学会委托有关专家进行论文初评,省档案学会秘书处将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报学会常务理事会集中审定。审定结果将在“湖南档案信息网站”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将以正式文件进行通知,获得一、二等奖的论文,将上传到“湖南档案信息网站”,并编印论文集。 

(二)请各市州档案学会和省直分会做好本次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筛选申报工作,各市州档案部门至少要有5篇以上的论文参评。希望全省学会会员和档案工作者积极认真撰写论文,踊跃参加本次学术活动。

四、提交论文的时间及方法 

(一)论文由各市州档案学会统一收集,省直单位档案工作者、社会关心档案事业人士撰写的论文,由参评者直接交省档案学会秘书处。

(二)所有参选论文务必在2022年8月5日前寄送到湖南省档案学会,逾期将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论文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打印(见附件),每篇论文报送3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未报送电子版的论文不予参评)。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张璇

联系电话:0731-82689381

邮箱:2537848372@qq.com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三办公楼省档案学会秘书处

邮编:410011 

附件:论文格式要求

湖南省档案学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论文格式要求

一、论文版面要求

论文必须使用A4纸打印,版面上空2.5厘米,下空2厘米,左空3厘米,右空2厘米,单倍行距。

二、论文结构要求

(一)封面

1.在封面左上角标明“湖南省档案学会第三十次论文评选”字样,用黑体小三号字。

2.作品题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著作日期,用黑体二号字。

封面样式附后。

(二)摘要

1.作品题名,居于页面上方居中,用黑体三号字。

2.“摘要”字样,用黑体四号字;摘要正文,一般200字左右,用宋体四号字。

3.“关键词”字样,用黑体四号字;关键词正文,应为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3至5个,用宋体四号字。

(三)正文

用宋体四号字,其中题序层次用黑体四号字。

(四)参考文献

1.“参考文献”字样,用黑体四号字。

2.参考文献正文,用宋体四号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