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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刘文杰:以财政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美丽湖南建设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

湖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文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考察湖南,从湘西花垣到岳阳君山,从湘水源头到穿紫河畔,嘱托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湖南财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财税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以财政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美丽湖南建设。

加强财税制度供给,增添全面绿色转型动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完善这一体制机制,必须进一步加强财税制度供给和政策保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在系统性上下功夫,持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健全水流、森林、湿地、耕地、草原等分类补偿政策,推动形成更有力的财政纵向补偿机制;聚焦流域生态平衡,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推动形成有动力、有效益、可持续的流域横向补偿机制;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构建生态补偿损益地区间“资金补偿+产业链共建”发展共赢模式,推动形成青山有价、绿水含金的市场补偿机制。

在引导性上下功夫,全面优化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把生态环境责任和经济责任联动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全面建立与空气优良天数挂钩的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机制、与流域水质达标情况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与耕地责任目标考核挂钩的耕地保护奖惩机制,推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生态保护结果紧密挂钩,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在协同性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支持“三个高地”建设,同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高水平保护长株潭城市生态绿心,全力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发挥环保税绿色引导效能,鼓励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和发展绿色新质生产力,确保湖南绿色发展指数稳固在全国前十位,努力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凝聚美丽湖南建设合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进入新发展阶段,靠单一政策工具难以破解生态系统难题,必须进一步集中财力、集成政策、集聚资源,形成共促美丽湖南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变“零钱”为“整钱”。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跨部门、跨专项政策融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资环类资金进行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实施美丽湖南建设重大工程。今年专门出台洞庭湖总磷攻坚财政奖补政策,聚焦控制和削减总磷目标任务,统筹整合9部门、38项政策、110亿元资金,推动“九龙治水”转变为“九牛爬坡”,实现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

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变“漫灌”为“滴灌”。理顺各级财政权责利关系,构建与环境治理任务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财政资金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刀刃”上。创新性实施好一批强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压茬推进生态环保督察等问题实质性整改,坚决啃下资江流域锑污染、花垣“锰三角”综合整治等“硬骨头”,推动资金分配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不断提升使用效益。

强化财金联动效应,变“小钱”为“大钱”。坚持以“绿”为纲、向“绿”而行,增强财政、产业、税收、金融等政策取向一致性。创新绿色投融资机制,持续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挖掘盘活优质绿色环境资产。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碳汇权益等交易制度,建立有利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盘活生态环境领域存量资金,通过财政贴息、奖补、政策性金融等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领域。

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提升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湖南样板”。

突出源头管控,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起点,所有环保支出先定事、后定钱。加快推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编制自然资源综合整治等预算定额标准,提升支出标准化水平。全面建立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制度,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项目入库管理。完善预算评审制度,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严把生态环境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资金关口。

突出绩效导向,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拓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成果,接续开展“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将生态环保领域重大支出、关键环节纳入绩效监控重点内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项目入库、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通过统筹遥感影像、铁塔视频监测,减少重复建设,有效节约财政资金30余亿元,为绿水青山打造综合监测的“数字管家”。

突出监管贯通,实现资金跟踪“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加大生态环保重大工程监管力度,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资金监管专班,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支持建立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财会监督与环保督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与其他监督主体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凝聚更大监管合力,更好服务保障美丽湖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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