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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岳阳建立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浏览次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7日讯(记者 徐典波)经报岳阳市政府批准,岳阳市财政局近日对纳入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监管的第一批单位下达监督通知书并进行约谈。这是岳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部署要求的又一创新之举,也是督促市直预算单位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的务实之举,有效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威慑力。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岳阳市财政局在广泛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制定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办法》共23条,包括纳入名录管理单位的情形和程序、监管措施、退出标准、内外部贯通机制等内容,明确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具备六种情形之一的单位,结合问题定性、违规金额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因素,应当纳入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监管;纳入和退出需按程序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批准。

  岳阳市财政局对纳入名录管理的单位实行“三个从严”管控措施,即资金安排从严控制、资金拨付从严审核、日常监督从严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细化从严监管的具体措施。明确和压实重点监管单位、市财政局内部的责任,强化与其他监督的有机贯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格局。纳入名录监管的单位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及时追缴有关违规资金,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岳阳市财政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针对共性问题研究推动相关领域制度建设,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纳入名录管理的单位监管期限为一年,经综合评估后可移出名录。继续违反财经纪律和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单位,市财政局依据有关规定暂停拨付资金,并根据《岳阳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同试行办法》处理。

  “建立市直财会监督重点单位名录,是财政部门针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财经纪律问题、推进系统治理提出的创新举措,在重点监管单位确定上十分审慎,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问题整改,防范违规变违法,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实现部门单位财会管理全部合规。”岳阳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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