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来源:采购科2020-03-31 10:30
浏览量:1|| | ||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平发改审〔2019〕425号和平财采计[2020]0005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平江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平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

2.3.1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存量项目两部分,新建部分包括平江县下辖的加义镇-加义集镇、加义镇-献冲集镇、浯口镇、三墩乡、石牛寨镇-大坪集镇、童市镇、三市镇-三市集镇、三市镇-下沙集镇、向家镇、余坪镇、岑川镇、上塔市镇、瓮江镇、板江乡、大洲乡和木金乡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总处理规模8000m3/d; 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05002米,其中,主管长92998米,支管长30002米,接户管长82002米。存量项目部分包括福寿山镇、虹桥镇、龙门镇、梅仙镇、伍市镇污水处理厂5座,总处理规模4500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5650米。

2.3.2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服务内容包含新建16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存量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及维护工作。其中,存量项目的5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4500m3/d,管网总长25650米。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按照适用法律、项目合同以及谨慎运行惯例、运营维护手册等,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范围内的新建和存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包括: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进行水量计量、水质 化验、在线监测、生产材料药剂采购等;按照提交的运营维护手册、大修和更新重置计划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大修和更新重置;负责污水管网维护保养、管网清淤、管网普查等工作;对污泥进行脱 水处理和外运处置;对项目设施进行移交前的性能测试、恢复性大修等。具体运营设施如下表所示:

表 1-1 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序号

乡镇名称

设施

规模/长度

 

 

1

加义集镇

厂(m3/d)

1000

主管网(m)

6774

支管网(m)

3720

接户管(m)

10302

2

献冲集镇

厂(m3/d)

800

主管网(m)

6036

支管网(m)

2945

接户管(m)

8156

3

下沙集镇

厂(m3/d)

300

主管网(m)

7594

支管网(m)

1227

接户管(m)

3397

4

三市集镇

厂(m3/d)

500

主管网(m)

9368

支管网(m)

1840

接户管(m)

5094

5

三墩乡

厂(m3/d)

300

主管网(m)

6239

支管网(m)

1240

接户管(m)

3434

6

童市镇

厂(m3/d)

800

主管网(m)

7951

支管网(m)

3197

接户管(m)

8853

 

 

 

7

浯口镇

厂(m3/d)

800

主管网(m)

7427

支管网(m)

3679

接户管(m)

10190

8

余坪镇

厂(m3/d)

300

主管网(m)

4557

支管网(m)

920

接户管(m)

2547

9

大坪集镇

厂(m3/d)

300

主管网(m)

3914

支管网(m)

929

接户管(m)

2573

 

 

 

10

 

 

 

向家镇

厂(m3/d)

600

主管网(m)

6389

支管网(m)

2190

接户管(m)

5797

11

 

岑川镇

厂(m3/d)

500

主管网(m)

4350

支管网(m)

1717

接户管(m)

4546

12

上塔市镇

厂(m3/d)

400

主管网(m)

6124

支管网(m)

1840

接户管(m)

4870

13

瓮江镇

厂(m3/d)

500

主管网(m)

6051

支管网(m)

1860

接户管(m)

4924

14

板江乡

厂(m3/d)

300

主管网(m)

2450

支管网(m)

858

接户管(m)

2447

15

大洲乡

厂(m3/d)

300

主管网(m)

2648

支管网(m)

920

接户管(m)

2436

16

木金乡

厂(m3/d)

300

主管网(m)

5126

支管网(m)

920

接户管(m)

2436

17

合计

厂(m3/d)

8000

主管网(m)

92998

支管网(m)

30002

接户管(m)

82002

注: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批复认可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表 1-2存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序号

乡镇名称

设施

规模/长度

1

福寿山镇

厂(m3/d)

300

管网(m)

1913

2

虹桥镇

厂(m3/d)

600

管网(m)

4045

3

龙门镇

厂(m3/d)

600

管网(m)

4399

4

梅仙镇

厂(m3/d)

1000

管网(m)

10325

5

伍市镇

厂(m3/d)

2000

管网(m)

4967

6

合计

厂(m3/d)

4500

管网(m)

25650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特许经营期:本项目新建及存量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中:运营期为29年,建设期为1年。本项目新建及存量配套管网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 16 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3.2投资概算:29566万元。

3.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6座,总处理规模 8000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05002米,其中,主管长92998米,支管长 30002米,接户管长 82002米。存量污水处理厂5座,总处理规模4500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25650 米。

3.4项目地点:新建部分包括平江县下辖的加义镇-加义集镇、加义镇-献冲集镇、浯口镇、三墩乡、石牛寨镇-大坪集镇、童市镇、三市镇-三市集镇、三市镇-下沙集镇、向家镇、余坪镇、岑川镇、上塔市镇、瓮江镇、板江乡、大洲乡和木金乡;存量项目部分包括福寿山镇、虹桥镇、龙门镇、梅仙镇、伍市镇。

3.5运作模式:新建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存量项目采用委托运营(O&M)模式,项目公司通过收取使用者付费和政府给予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收投资、运维成本,并获取合理利润。

3.6其他采购需求:

3.6.1项目资本金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由政府指定出资人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债务性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筹集,项目公司不能获取或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全额获得项目债务资金时,社会资本有义务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或注资,政府及其部门不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3.6.2处理工艺

本项目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两部分均采用A2/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3.6.3股权结构

平江县人民政府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作为政府指定出资人,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 49%:51%。

3.6.4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通过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及管网运维服务,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维服务费。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政府从居民及排污企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来支付项目公司服务费用,缺口部分纳入平江县本级政府中长期财政规划和跨年度财政预算。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取得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4.1.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包括2019年9月-2020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9年9月-2020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4.1.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包括2019年9月-2020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9年9月-2020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4.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特定资格条件:

4.2.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2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人员资质等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及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3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4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且无不良资信记录。

4.2.5建设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投标截止日期前60个月),具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经验,至少具备一个已经完工的污水处理(或污水处理管网)工程建设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保证与原件一致)。若为联合体,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

4.2.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单位的数量不能超过2家;

②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申请的投资人、施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及投标竞争;

③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股份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履行出资义务。

4.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没有被有关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当天打印网上查询记录。

4.2.8其它要求: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附属机构单位;

④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⑤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⑥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⑦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CA,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已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未以上操作,则视为无效投标。

6.3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各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共柒份,同时附 U 盘壹个,U 盘封装在正本中)。

递交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外开始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4月22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岳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yys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9.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15074002777

联系地址:平江县东兴大道

邮编:414500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15173067766、0730-6261398

E-mail:1102078767@qq.com

联系地址:平江县城关镇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道馆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