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江县伍市镇平汨大桥(丁家河渡改桥工程)属省危桥库项目,已由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计划,岳阳市交通运输局批复施工图设计,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建设,批复文号分别为:岳交规划[2015] 26 号及岳发改审[2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平江县伍市镇平汨大桥(丁家河渡改桥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
2.2.1 该桥建设为6×40m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桥长247.5米,桥梁接线公路长122.7米;桥梁宽度:桥梁全宽12m,桥面宽度组成:1.5m( 人行道)+9.0m(行车道)+1.5米(人行道);公路设计荷载:公路-I级;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时速为40km/h;洪水频率: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T形梁,采用先支后结构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桩柱式桥台,桩基均采用端承桩。接线路基宽度为12m=1.5m(土路肩)+1.0m(硬路肩)+7.0m(行车道)+1.0m(硬路肩)+1.5m(土路肩),其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0.6cm乳化沥青封层+透层油+17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7cm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7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级配碎石垫层。
2.2.2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项目投资约1416.34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要求等见附表;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 18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为5年;
2.4 质量等级: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建设地点:平江县伍市镇城郊与汨罗市天井乡交界处;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桥梁及接线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要求投标人具备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由交通部门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即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于 2015 年4月 3 日至 2015 年4月 7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平江项目部(地址: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地税局旁东方红面馆二楼),持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的二代身份证;⑤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⑥企业开户证明(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⑤⑥项全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或提出的问题,应于投标截止10日前提出。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4 月 23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00 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招标人将于当日上午9 时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交通运输网上发布。
8.其它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及工程款支付请投标单位自行向业主了解相关情况。
9.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伍市镇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762049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万黑武、易红
电话/传真:0730-8630021
监督部门:岳阳市监察局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科
地 址: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五里牌东路)
电话/传真:0730- 8715528
附表1
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表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长度 (m) |
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版下载邮箱 |
公路工程 |
桥梁工程 |
1标段 |
桥长:247.5米 接线长:122.7米 |
桥梁工程施工 |
具备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
邮箱号为: gdzb888@MSN.com |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公路项目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1]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全称)、(公司全称),没有报名参加 公路项目施工招标。[2]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1] 此段适用于申请人没有利益相关企业参与投标或无利益相关企业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 此段适用于虽然存在利益相关企业参与投标,但未投同一招标工程类别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