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289页要求填写近三年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级,我司近三年在湖南没有信用评级,该如何填写。
回复:按信用等级情况表后的备注要求填写,备注要求为“注 :信用等级仅填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如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填写“无”或不填写。”
2、 本项目合同条款中未约定每期计量支付比例,请业主方明确每期计量支付比例。
回复:工程费用支付方式:参考《岳阳市市本级政府公益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管控办法》(岳政办发〔2018〕14号)和《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在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前,进度款最多支付合同金额((预算财评审定金额按合同协议书第3款同比例下浮后的金额)的80%,项目结算经财政评审或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最多支付合同金额(结算财评审定金额按按合同协议书第3款同比例下浮后的金额)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合同金额(结算财评审定金额按按合同协议书第3款同比例下浮后的金额)的97%(已过缺陷责任期的除外),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结清余款。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全部完成并经发包人、初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28天内,支付设计工作费用的70%,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设计工作费用的27%,剩余设计工作费用的3%为质量保证金。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一个月
关于计量金额的约定:每期大于200万元,如未达到,则转入下期。
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招标文件第8页,“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中未明确说明纸质版银行保函及银行查询授权书递交方式,请明确银行保函原件在什么时间之前以哪种方式递交给谁。是否可以约定以邮寄方式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 时前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纸质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采用邮寄,也可以现场递交。
其它内容不变!
本答疑公示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示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示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201号;
邮 编:414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0730-8637299;
电子邮件: 3128947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项目负责人:任丹;
联系电话:0730-8630021,18974066561;
邮 编:414000;
电话/传真:0730-8630021;
电子邮件:3604153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