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20】0115号,委托代理编号:HNXHZB(2020)-019 )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阴财采计【2020】0115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 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1个包) |
预算(元) |
A032405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 |
158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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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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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2405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1. 供货期:详见谈判文件 2、项目现场:湘阴县 3.付款条件:合同中明确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社保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为:湘阴县兴湘花园二排一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联系人:陈虎 130771558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兴和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伯利 13787858589
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223号通海大楼9楼
采购监管机构:湘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计划编号:湘阴财采计【2020】0115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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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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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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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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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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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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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