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岳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政办发〔2017〕65号文、湘交农路〔2017〕2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省市奖补及县市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岳阳市交通运输局,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岳阳市各县市区的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工程,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非重载交通的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基层必须满足强度和平整度的要求;采用沥青路面,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4厘米,水泥稳定类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采用4.5米路基宽度或3.5米路面宽度时,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道。错车道路面有效长度一般应不小于10米,路面全幅宽度不小于6米。路基顶面单点弯沉检测值应达到四级公路规范要求,应同步建设好路肩和排水设施,在陡坡、急弯、道路变窄、临水、临崖、村庄、学校和人群聚集地路段应因地制宜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和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新建桥涵的设计荷载应不低于公路—II级的要求,桥涵净宽与路基同宽。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农路〔2017〕226号文要求,本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招标,实行零利润控制,与中标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区县人民政府作为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建项目公司,组织项目实施,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本项共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2018年,实施贫困县(平江县)和非贫困县贫困村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共计1789个自然村,建设里程1698公里;2019年,实施剩余非贫困县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共计2042个自然村,建设里程192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设计、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及新旧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3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8月,保修期5年。其中:每年按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计划,当年4月份开始路面施工,11月底前全部完工,12月完成交(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路面甲级资质(养护资质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7)51号文件为准认定)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在投标人处),路桥及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后不能更换(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项目部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确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交安监发〔2016〕133号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取得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及以上等级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在2016年度评为D级,或2016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4~2016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3.5 认真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15〕50号),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行为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对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有行贿、受赂行为的,直接定为D级。
3.6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5年-2017年)在全国各省市有网上公示不良记录(在处份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
②自然村通水泥路中的大中桥梁、隧道的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自然村通水泥路及涵洞工程可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应包括路线走向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构造物结构图及施工图预算等基本文件。
③本项目中标单位需设总项目部及各工区建设项目部,至少设6个工区及以上,每个工区要求配备工区负责人、路基路面工程师、桥梁工程师、试验检测员、造价员、测量员、安全员各1名。
④本项目属扶贫攻坚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保持交通畅通,需对相关道路进行养护管理。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5年24号文)“综合评估法”。
5.报名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 、下午 15:0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
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⑤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
⑥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及缴纳近半年(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拟任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
⑦申请人最近三年《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资料复印件;
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
⑨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后装订成册(胶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 月3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00 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 2018年4月2日中午12时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岳阳市交通运输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岳阳市交通运输系统直属机关委员会监督,联系电话:0730-8831213。
10. 附件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6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084082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市交通运输局旁(交通小区9栋104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30-8715023
监督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系统直属机关委员会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65号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 话:0730-8831213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施工 标段 |
起 讫 桩 号 |
长 度 (Km) |
资质要求 |
主要工程内容 |
业绩最低要求 |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路面甲级资质(养护资质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7)51号文件为准认定)资质。 |
自然村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工程及新旧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
最近5年独立完成交(竣)工过1条合同金额1亿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注:1.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本附表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 近5年,指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附件1投标意向函
投标意向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岳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
投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岳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第 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岳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第 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