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定期轮训制度
对党员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集中轮训,是党员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发挥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轮训对象
局机关全体党员。
二、定期轮训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内容的培训。
2、政策法规教育。重点是《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市场经济规则、WTO有关条例等内容的培训。
3、党员领导干部应重点加强对领导学、行政管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三、轮训的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轮训,使全体党员对党的政策的理解能力和理论水平有明显提高,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更加坚定,作风明显转变,党员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水平、民主作风有明显的改进。
四、党员轮训基本程序
1、确定轮训对象。机关党委联系轮训对象的思想、工作实际,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轮训教师、组织轮训教材。
2、制订轮训计划。负责轮训的单位对集中轮训期间的授课内容、课时安排和有关教学活动作出具体要求。
3、组织授课讨论。通过启发式、引导式讲课以及课后组织重点讨论的形式,认真完成教学任务。采用电化教育、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授课。
4、考察轮训效果。通过组织书面考试、抽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掌握培训对象的参训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便改进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党组织要充分认识集中轮训在党员教育工作中的突出作用,要切实负起职责,把党员集中轮训工作抓紧、抓好,注意解决党员干部教育轮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防止“以会代训”、“以分散代集中”的现象,保证党员集中轮训的效果。党组织要按照“坚持一年轮训一两次”的要求,年初制定本年度党员轮训计划,将培训经费列入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党员培训基地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使党员轮训工作个更加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