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华财采计〔2021〕0049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容县交通事故施救、停车保管(2021-2023年)服务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
四、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6.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6.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6.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华容县华容大道西路与人民大道交叉路口东侧(阳光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74042008
代理机构:湖南同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路第一世家1102室
联 系 人:石瑛
电 话:0730-8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