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采购科2020-08-0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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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湘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投资额:项目投资估算约为8.91亿元(以项目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存量项目及新建项目,存量项目为临湘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新建项目为临湘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际实施的设计文件为准,PPP项目总投资最终以临湘市财政投资评审和审计机关审核认定金额为准。

4、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20】B049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10.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第二部分评审:项目技术方案(总分30分)

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对参加提交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融资方案、施工管理方案、运营维护方案、移交方案、合同相应方案进行评审,此部分所占分值为40分。

第三部分评审:报价(30分)

投标报价中对建安费用下浮率、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该部分分值为30分;其中,建安费用下浮率10分、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5分、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5分,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5分,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5分。

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建安费用下浮率、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三项报价以经评审小组评审确认的合理有效投标报价的次低价(即报价为所有有效报价中的第二低值)为评标基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计算方法

1

建安费用下浮率(总分10分)

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10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10-(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

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总分5分)

以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下浮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

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总分5分)

以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

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总分5分)

以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

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总分5分)

 

以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现变更为:

第二部分评审:项目技术方案(总分30分)

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对参加提交的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融资方案、施工管理方案、运营维护方案、移交方案、合同相应方案进行评审,此部分所占分值为30分。

第三部分评审:报价(30分)

投标报价中对建安费用下浮率、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该部分分值为30分;其中,建安费用下浮率10分、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5分、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5分,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5分,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5分。

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建安费用下浮率、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仅含运费)、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五项报价以经评审小组评审确认的合理有效投标报价的次低价(即报价为所有有效报价中的第二低值)为评标基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计算方法

1

建安费用下浮率(总分10分)

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10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10-(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

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总分5分)

以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污水厂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

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总分5分)

以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仅含运维)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

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总分5分)

以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非污水处理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收益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同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

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总分5分)

 

以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评标基准值为基础,投标单位非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服务费回报率报价与该基准值进行比较,相计满分5分;每高0.1%(差值)扣1分,每低0.1%(差值)扣2分,扣完为止。

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0.1%*2

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计分=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0.1%*1

(不足0.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三、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80840339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30-3754099

公司地址: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

监督机构名称:临湘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