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一章第22.1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技术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电子版一份(以U盘的形式提供)。 |
更正为:
第一章第22.1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文件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不分正副本) 商务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商务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 技术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技术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 报价部分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报价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 电子版一份(以U盘的形式提供,单独密封);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一份,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
2、商务评审表
1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商务指标的计10分,一般商务条款每偏离一项扣0.5分;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
更正为:
1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商务条款(具体指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的内容)的计10分,一般商务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
3、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8、网络租赁费”:
具体指:包含了平台宽带、光纤费用,短信流量等费用,预算清单按五年总价暂估为200万元,每年暂估为40万,具体费用按运营商实际情况报告进行结算。
4、技术评分系统演示部分“投标人真实运行维护的平台”具体指:投标人在某地区真实已投入使用的平台,要求能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核查。
5、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严祥
电话:16673095559
代理机构:湖南同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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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石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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